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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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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也一直被诟病“不是那个味儿”。

     秦一隅的音色、表演风格和创作天分都是无法复刻的,尤其是live的表现力。

    他几乎已经成为一种符号,一个声音水印,永久地、如幽灵般刻录在无序角落的每一首歌里。

     “就是因为是他的歌,才要大改。

    ” 南乙低头调音,语气有着和这个年纪不相符的沉着:“套在他的模子里只有死路一条。

    ” 迟之阳倒是不担心,他对南乙有着天然的信任感,笑着敲鼓:“咱们这也算是走钢丝了,多刺激啊。

    ” “可能是职业病吧,总是会下意识考虑风险问题。

    ” 严霁耸耸肩,心想自己都辞了,考虑这么多也太晚了,不如痛痛快快玩儿一次。

     于是他又说:“不过高风险高收益,比赛这种事,敢冒险的人才有机会。

    ” 南乙歪着头看他,感觉这人意外地非常对胃口。

    看着成熟稳重,其实内心也有敢于博弈的疯劲儿。

     这样的都能被迟之阳捡回来。

     他插上音箱,笑着对迟之阳说了句:“你挺厉害。

    ” “啊?”迟之阳摸不着头脑。

     不过被夸了总是开心的,打起鼓来都卖力不少。

     “现在我们还有一个问题。

    ”每当身处一个小组,严霁总是恨不得快速确定好分工,更别提在海选前夕,目前为止,最重要的主唱部分还没定下来,这令他非常焦心。

     相比较而言,键盘是旋律乐器,比鼓和贝斯都更适合分担主唱的位置,但他不认为自己的音色和唱功能独挑大梁,因此看向另外两人。

     “谁做主唱呢?” “哪有鼓手唱歌的?不得忙死。

    ”迟之阳立刻指了南乙,“小乙音色巨好,气息也稳,你听了就知道。

    ” 严霁有些震惊:“贝斯手做主唱的也不多啊。

    ” 倒不是说没有由贝斯手担任主唱的知名乐队,当然有,只是这难度实在和吉他手做主唱不是一个等级。

     “贝斯是节奏乐器,本身就不适合弹唱,除非贝斯手是根音战士,走走根音不管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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