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小狗能弄出印?”
康芒斯见不得主人被人怀疑,他不知“印”是什么意思,但他挺身而出,站了出来,举手认领道:“是我弄出来的!是我弄出来的!”
好友愕然了一会儿,随即爆笑,“哈哈哈,原来是这种小狗!”
康芒斯从话语中听出了几分戏谑的味道,他凶巴巴地瞪起了眼睛,熟悉的手落到了他的脑袋上,安抚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小吸血鬼~”好友蹲在了他的面前,调笑他道,“你这样做,你主人会找不到对象的。
”
“主人为什么要找对象?”康芒斯握住了钟映崖的手掌,振振有辞道,“主人有我就够了!”
“哈哈哈哈!”好友笑得更大声了,“就你这小豆丁?吸血鬼长不大,你给他当一辈子的儿子还差不多!”
康芒斯想要努力阐述自己比一个月前高了两厘米,下一秒,他被钟映崖抱了起来。
“好了,勃特勒·伍德。
”钟映崖威严地说道,“你要把我儿子惹哭了。
”
康芒斯既是受宠若惊,又觉得郁闷,他靠在钟映崖的肩膀上,仰望他俊美的面庞,抓住了他的衣服,有些委屈地小声辩驳道:“我才没有要哭呢!”
“你真把这小子当儿子养啊?”好友惊奇地道,“这可是黑暗……”
钟映崖打断了他的话,“伍德。
”
“不过说真的,对吸血鬼毒液上瘾,可不是一件好事。
吸血鬼这种生物难以控制,小心哪天他就丧失了理智,吸光了你全身的血液……”
“我有分寸,你不用管。
”
与勃特勒·伍德分开后,康芒斯缩在钟映崖怀中,忐忑不安地道:“主人……”
“恩?”男人低下了头看他,漆黑的眸眼好似黑曜石,既璀璨纯粹,又冷硬冰凉。
他无法从中捕捉到他身为“人”的情感,鼓起了勇气,认真地道:“您的血液对我来说,香甜诱人,但我从来没有多吃……我不会丧失理智,吸光主人的血。
”
男人沉默了一阵,淡淡地“恩”了一声。
康芒斯搂紧了钟映崖的脖子,小声地慎重地道:“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主人。
我会努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