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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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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吃,搭配着蔬菜和一口泡菜夹着肉全部喂进去,今天有肉类进食朴禹瑞才觉得生活还有那么一点乐趣了。

     “金针菇呢?”金针菇也是烤肉中不可缺少的啊,本来就脆生生的口感带了肉的香气,美吃得很。

     “我还要吃菠萝!”朴禹瑞之前都没发现,罐头装的大块腌制菠萝烤着吃竟然这么香甜,催着李株赫加餐加餐。

     动手者永远是最后才能吃上的,反正还没结婚,李株赫已经自动成为了收拾厨余的了。

    把朴禹瑞已经吃饱了剩下的肉和蔬菜全部蘸上调料粉直接一口全部喂进去,好吃不好吃没尝出来,反正快速进食是让李株赫迅速填饱肚子了。

     “要不,以后你有空教教我怎么烤肉。

    ”还算有点良心的朴禹瑞心虚的问道。

     李株赫摇头,“算了吧,这可是个技术活,你连拉面还不会煮,还来挑战高难度的?” 午饭还没结束,一人拿着一个小瓶里的布丁当做饭后甜点做调味剂,“香芋味的好吃,你尝尝?” 朴禹瑞很不吝啬的把自己的布丁递过去,李株赫也交换着,“玉米味的要尝尝吗?” “我不喜欢这个口味才会给你的啊!”朴禹瑞理所当然的说到。

     李株赫运气再运气,你早该知道,朴禹瑞一句话就能把气氛打破就能噎死人的。

     但某些人甜起来也真的让人招架不住。

    为了纠正李株赫选择困难症的毛病,下午逛街的朴禹瑞直接改变策略了,“我可是非常相信你的眼光的啊,咱们下午一眼定生死。

    ” 具体什么意思呢?就是第一眼觉得好看的,那就买它了! 于是肉眼可见的效率快了不少,上午墨迹且熬人的购物模式改变很多,“李株赫,我知道我长得好看,但你也不至于一件都挑不出来吧?”“李株赫,哪件穿起来像甜妹?”“李株赫,你选个颜色。

    ”给人了选择的余地,挑选的机会就大了很多。

     甚至给男人买衣服更快,就一个字——夸。

    “你穿这件好看,很帅气!”“这件好,显身材,你的大长腿的优势全部显露出来了。

    ” 还有职业威胁,“我是杂志社主编还是你是?还不信我的眼光,我说这件好看就这件好看!” 八百般兵法齐上阵,李株赫选择困难症被解决大半,等出门提着大包小包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手里都提了一堆的购物袋了。

     第105章5-12 特别懵圈的李株赫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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