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距离。
还是直到我读高中在白鸟泽附近租房子的时候,妈妈才委婉地跟我说,她每周都会来看我,我最好不要带男孩子回家过夜什么的。
我说放心好了,我「早就」意识到我们已经长大了,不会再那么随意啦。
然后我心想天童要真是有什么坏心思,他们这个时候再提醒我,早就晚了。
当然我这个「早就」也没早几个月,我还是在那个冬天坐在便利店里,天童给我涂口红的时候,才陡然意识到,原来我下定决心要考去白鸟泽,下定决心要拼一场,竟然是因为我喜欢他……因为我们之间实在是太熟了,熟悉到用友情、亲情或者爱情中的任何一个词都不方便去概括,早在我意识到我喜欢他之前,他就已经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难以割舍的一部分了。
如果我的回忆里剔除「天童觉」这个存在,那么它是黑白色的。
口红的痕迹在吃完关东煮之后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但我却很紧张,连呼吸都不怎么顺畅,好像全身上下的血液好像都涌上了心脏,它剧烈地跳动着,以至于其他地方都冰冰凉凉的,尤其是我的手。
“阿觉。
”我拉住他,唤他的名字。
“嗯?”他回头看我,“你手好凉。
”
“谢谢你。
”我说。
谢谢他愿意跟我做朋友,谢谢他愿意在这样的时刻来到我身边,让我不至于总是一个人。
然后天童这才抱了我,我猜我可能看起来很需要抱,看起来像他的猫。
我靠着他,心想,其实天童应该可以让很多人去喜欢他。
但是他不乐意这么做,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就没有人去和我抢我的妖怪朋友了。
如果我的未来没有天童觉,那么我不想抵达未来。
天童觉是花花绿绿的颜料,可以让我的世界变成彩色。
唔,彩虹之神竟在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