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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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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理由加班? 这次连续爆炸案可以追溯的第一起作案在两个月以前,又是新年的时候,那会儿他正好休假回家。

    在那之后陆陆续续七起事件,他参与排爆的超过一半,也因此足够清楚爆/炸/物的状况。

     是与去年新年的商场爆炸案中所用极为相似的自/制/炸/弹,最大的区别可能只是多加了个不透明外壳。

     他们一度怀疑是出于某种仪式感、或者模仿,可先前的犯人并不承认自己有同伙,唯一的关系者是尚未落网的炸弹卖家,而现在这个犯案八起后被捕的炸弹犯、这个用引爆点在东京地图上拼字的炸弹犯、在连日调查和匿名线报的协助下终于落网的炸弹犯,却说炸弹出自林和悠的手? 出自一个和三位警官交好的、在前一次案件里最先报告可疑物品还身陷险境的学生之手? 这要是真的那他就是被罪犯耍得团团转,连罪犯就在身边也发现不了,岂不是要叫警察威严扫地? 哪怕最近两个多月他们确实没见过林和悠,没有凑到四人空闲的游戏时间,对方也似乎正忙于联络导师准备毕业设计,而从这个角度说确实无法确认林和悠是不是“出了事”。

     但萩原研二仍觉得不对。

     他暂时无法证明林和悠完全无辜,但现有的线索也并不能严谨推理出林和悠就是提供爆/炸/物的人。

     即使炸弹交易属实,那也仍存在疑点。

    林和悠在这个事件里究竟是什么位置? 炸/弹/制/作者? 可能性很低。

     也许是对状况已知的中介,也许是对交易物品毫无所知的转接人,两者之间的区别只在一点。

     他倾向于后者。

     并不全是友人立场的偏心,他信任自己的感知,林和悠没有那么看不惯警察,他做不出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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