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按照九年纲要的规定,维新三年的财政预算属于试具有法定和强制效力,并不是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国家预算。
但维新四年的财政预算就是正式预算的范畴,作为正式执行前最大、最逼真的一次仿效,尽管不具有强制效力,朝野上下还是给予了极高的关注度,没有人为此掉以轻心。
责任内阁自不必说,这是过渡内阁最大、最重要的考验。
财政大臣载泽是第一当事人,按照他的理解,如果内阁编列的预算不能为国会所接受,非但他在仕途上更进一步没了盼头,连财政大臣能不能继续做下去也是疑问。
而对作为内阁首脑的徐世昌而言,维新三年预算案能否通过直接关系到过渡内阁的声望和地位,虽然皇帝亲口保证,即便预算案不能通过也不会动摇对他的支持,但徐世昌显然不会这么天真。
况且,即便皇帝一时不计较,他还能永远不计较?要知道,连续两年预算通不过内阁可是要自动总辞职的。
除了这些考虑,徐世昌还有对未来的踌躇满志。
通过两年维新,朝廷上下的关系基本理顺,特别是通过对三个贪污集团的重权出击,皇帝的地位和威望,责任内阁的办事能力和魄力都已经为朝野所接受,在这样良好的形势之下,徐世昌自然要考虑得更远,换而言之,决不容局势急转直下。
要知道,目前这些局面是他费了多少心血、花了多少力气才锻造的,刚把根基打牢。
眼看到了快出成果地时候,倘若一朝撤换,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所以,于公于私,徐总理都不会容许预算案遭到挫败,当然,小的修缮之处肯定是免不了的,也要给各位议员留点修改的余地。
所以。
当他捏着预算报告。
在发言席上宣读时。
一开始是非常紧张的,读着读着,进入了状态,神情才缓和下来。
“……诸位议员,本案所称各项岁入指由朝廷直接掌握,进入财政部核算体制的各项收入,包括经常性收入与非经常性收入。
所谓经常性收入。
是指帝国依照捐税条例,通过各省征缴的税费,经常性收入在本案内一般按照应收数计算,即不考虑地方是否足额、按时向财政部汇解,一律将其当作足额、按时考虑;所谓非经常性收入,是指帝国在上一财政年度依据其他名目而获得的收入,比如各官办企业年末地花红,各贪污官员贪赃所得地征缴等。
非经常性收入在本案内一般按照实收数计算。
即不管产生多少,一律只以财政部收受地款项数字为准。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在维新三43453余元的总岁入当中。
属于经常性收入的当为37768元,属于非经常性收入的为5685万元……”
说到这里,徐世昌抬起头来,与载泽目光相交,彼此会心一笑。
在制定维新三年的预算时,为增强朝廷对于整体布局的掌控,避免因当年收入不足而造成地运作难堪,载泽和徐世昌经过商议并奏明皇帝同意后,在预算案中埋下了伏笔。
例如,以三个贪污集团的查抄所得为例,按照监察院、财政部和内务府的统计,总价值大约超过1.5亿两白银,折合帝国元超过2元。
这亿元除了一部分属于挤占挪用其他款项而清理之外,其他没有详尽窟窿的数目字大约在1.7亿左右。
但这1.7亿的非经常性收入到了维新三年的财政预算中却只计入了5000万元,其余1.
那么,这1.2亿被皇帝贪污了?非也,因为这1.2的贪赃所得除了一部分现银外,其余都是实物或者权利资产,比如古董、珠宝、玉器、良田、房产,甚至还包括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