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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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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孩子不改嫁,让人觉得伟大。

     为亡夫守寡,让人想到了忠贞。

     说句难听的,人多少都有点独占欲,自己就算没了,另一半再娶再嫁,虽然情有可原,但心里总归会不得劲。

     而且还要担心后爸后妈会不会对孩子好之类的问题。

     花想又看了看池应,不管池应是不是想帮自己洗白名声,自己是切切实实受益。

     “看路。

    ”池应突然拉住花想,花想脚步顿住,往前面一看,有个不大不小的深坑。

     心有余悸道:“还好你拉住了我。

    ” 要是一脚下去失重脸朝前摔,还不得毁容。

     花想庆幸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金苗儿可爱惜自己这张脸了。

     花想也爱惜,这张脸和现实的自己有七分相像。

     池应也不知道她看了又看自己是怎么回事,不过很喜欢她心思放在自己身上,就没出声打扰,帮她盯着路看。

     现在看她紧张地摸脸,倒是明白她的想法了。

     女人在意他长得好不好看,当然也会在意她自己的脸。

     往前摔一跤有破相风险。

     池应看了眼出来的太阳,把背篓里的帽子拿出来,盖一顶到花想头上,再盖一顶到自己头上。

     让我们一起来保护这张脸。

     不过说真的,池应对好看的脸,没有什么定义。

     他就觉得,自己喜欢的人,你就算是一副白骨,他也觉得好看,这额头,这额骨,够光滑。

     反之自己讨厌的人,怎么看都面目可憎。

     以前看小婶,他就觉得挺面目可憎的。

     现在看和小婶长得一样的花想,怎么看都觉得稀罕。

     大概这就是爱吧。

     爱? 池应看着走前面的花想。

     确实爱,不爱怎么会觉得她走路的样子都那么好看。

     从队里到公社,要翻过一座山,再走很长的一段路,全程要走半个多钟。

     这还是翻山抄小路缩短了行程,不翻山走大路,要多走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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