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莉明白了。
他厌倦了狩猎游戏,开始跟她玩“一千零一夜”。
她必须像故事里的女主角一样,不停讲让他感到新鲜的东西,直到他决定不杀她。
这是人能想出来的玩法?
薄莉只能庆幸自己是个爱读书、爱看电影、爱打游戏的现代人。
她不敢想象,如果她是十九世纪本地人,足不出户,见识有限,他会如何对待她。
“还是说麦斯麦吧,之所以说他为后来的催眠术奠定了基础……”她颤声说,“是因为他的‘治疗术’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一是用铁屑水下达心理暗示,二是借用群体效应,扩大催眠效果……”
黑暗中,埃里克从后面注视着她,白色面具仍然像蜡一样空洞。
眼中却多了一些说不清的情绪,又热又可怕,像是能将蜡融化。
她胆小,贪婪,自以为是,从眼睛到呼吸,再到一举一动,都让他感到强烈的不适。
那是一种随时会被她揭下面具的不适。
想到总有一天,她会揭下他的面具,用那双眼睛盯着他看视线如同濡湿的笔尖,在他裸露的脸上滑动,游走
他就感到前所未有的耻辱。
想要杀死她,永绝后患。
但她总能从他的手上逃脱。
这很奇怪。
他从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
他的父母说他是个疯子,精神失常,极容易发狂,如果不把他关进疗养院里,他会发疯杀死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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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他被关进疗养院的重病室,被浸水,被殴打,被电疗,被教育每晚必须祷告。
直到现在,他听见整点的钟声,耳边都会响起那些疯子絮絮叨叨的祷告声。
看护们知道他的长相异于常人后,闲着没事会拿他取乐摘下他的面具,强迫他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里。
那种感觉,无异于被一寸寸凌迟。
看护们用各种手段逼他说话,又嘲笑他的声音。
“如果不是疯子,你怎么会长成那样声音还是这样你生来就不正常……”
“你就是有病的。
”
“你总有一天会失控的。
”
……
但他没有失控,冷静谋划,步步为营,神智清醒地从疗养院里逃了出来。
疗养院里什么都没有,但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