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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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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说我不要脸?”梁御恒抬手掐住他的下巴晃了晃,“长本事了。

    ”没有生气,只是觉得有脾气的杨小冬也很可爱,拿鼻尖蹭他的,再偏头吻上他的嘴。

     “别亲了,我要做饭了。

    ”杨小冬咬了他一口,反而被缠得更紧,他抬手摸摸梁御恒的头,无奈地笑,“你怎么比爱心还黏人?御恒,你几岁?” 这声御恒让烦人大狗顿时安静下来,身体重量都压在杨小冬身上,手臂紧紧箍着他的腰,安静地伏在他肩膀上,“你为什么要走?” “因为我想看看能不能变好一点再找你。

    ”杨小冬摸着他的头发,低声回答。

     怀里的人抱得更紧,“那你现在变好了吗?” 语气很是埋怨,杨小冬不禁笑了,“比以前好点了吧。

    ” “那你回来。

    ” “我没有走过。

    ”杨小冬主动捧起梁御恒的脸,竟摸到眼泪,心一紧,亲亲他的嘴,“梁哥,我还是杨小冬,还是以前的杨小冬。

    ” 有时候时间不对,场合不对,相爱的人也很难相守,时过境迁,若肯为彼此留着唯一的位置,那兜兜转转,会在最好的时间重逢。

     几平米的小厨房里,杨小冬终于又回到他的梁哥身边,走是他要走,梁御恒也忍着不找,想他不会走太远吧,结果真的四年没有音讯,不过其实等待并不难捱,毕竟他是梁御恒,杨小冬不能不要他。

     “爸爸,你的脖子红红的。

    ”杨爱心一手捧碗一手拿勺,眼睛圆圆,充满好奇。

     梁御恒拿筷的手一顿,抬头眼睛就弯起来了,笑着起哄:“有蚊子咬你吗?杨小冬。

    ”惹得杨小冬脸烫,“没蚊子咬我,有狗咬我。

    ” “狗?”爱心很喜欢狗,兴趣被勾起来,“哪里有狗?” “明天带你看小狗。

    ”梁御恒承诺,拍小姑娘的背。

     康书和吴慵养着一只幼犬,是个金毛,圆滚滚胖嘟嘟,眼睛跟黑豆似的,透着股憨厚劲儿,杨爱心见着特别喜欢,幼崽幼犬抱着,小狗的毛软乎乎。

     吴慵其实不该住这,虽是河北,回北京要坐六个小时的车,但他还是在某一天带过来一些行李,慢慢把自己的生活重心移到这边儿。

     对康书也是,本来是露水情缘,没成想这露水缠绵了许多年,竟然离不开了,他俩差十三岁,吴慵想想就不可思议,怎么让个孩子给降住了。

     爱心和小布丁正玩得高兴,康书也喜欢小狗,加入两个幼崽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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