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他一个好听的名号。
如此一来,汴京城的繁盛,同僚的敬仰,每月的优厚俸钱、绢布便都与自己无关了。
此般活命,属实没什么意思。
第二条路,从地窖杀出,救出朱太妃,为自己与周家搏一把功名,就算身死,自己的神主牌位也会在周家祠堂里,受香火供奉,百世不绝。
那些个行尸此刻正忙于猎食兵士,应是无瑕顾及自己,哪怕有一两个行尸上来,自己只要以甲胄或兵器护住身体,不被行尸所伤便可。
如何抉择,周舜卿心中已然有了定夺。
多亏跑到了树上,万安期暗自庆幸。
方才,一名纤瘦的兵士打开了院门,数不尽的行尸冲了进来,兵士们逃亡四处,但大都被行尸所杀。
冲天的血腥气令万安期的肚子不住痉挛,他捂住口鼻,不想发出声音,被树下的行尸发现。
(二十四)·良人返归
这股味道唤醒了万安期久远的记忆。
他十岁那年,盈盈姨尿血不止,店里的伙计从城外牵来了一头小驴,想为她宰了,剥皮熬制阿胶。
这是浚仪桥大街上的药房魏郎中支的招,他说童子驴皮熬制的阿胶,对女子下血最有效。
在一个午后,万安期午睡醒后想要去后院小解,正好撞上伙计们剥驴皮。
驴子露着粉红色的肉与连亘的筋膜,一旁的柏木桶里盛满了杀驴时放的血,伙计们光着上身,汗水与血痕粘在一起,宛若打死了数百只吸饱血的蚊子。
当时万安期第一次知道鲜血的味道,与他之前接触过的腐烂血水、做熟的血块都不一样,咸腥中夹着一丝铁味与甜味。
至于朱福和万安期如何来到树上,还得从一刻钟前说起。
那时,朱福与万安期听到了院外动静,便来到院内探听情况。
朱福好信儿,想知道外头在干啥,便拉着万安期爬到院墙东头的柿子树上一探究竟。
万安期不会爬树,但他拗不过兴冲冲的朱福,便只好听从他的意思,抱着朱福的腰,贴在他背上,像盘在大猴子身上的小猴儿一般,被他一路带到了树冠。
他有些惊异,外表五大三粗的朱福,爬起树来却如山上的猕猴般矫健,双手环抱树干,足底贴住树皮,三两步便窜了上来。
上树没多久,行尸便冲了进来,两人恰好逃了一劫。
“这人真不赖……”
朱福一边啃着柿子,一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