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会有铜板一二。
只是比起力气活,这里更为辛苦。
名为陪练,实为挨揍的沙包。
他时常体不完肤,浑身青紫。
能遮掩的便遮掩了,遮掩不住的让曲小兰见了心疼不已,为他上药时都泪水直流。
也多亏了在武馆的那么多年,孟峥偷学了一身功夫。
那年他二十出头,那日寒风有些刺骨。
亲王府门前是一辆华丽的马车,从王府里走出了一位身披淡红披风的官家小姐。
风卷残叶,竟也忍心将她的挽发吹散。
她不过一个侧首,便让他见到了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心劫。
她倾城之姿,她贵为亲王郡主。
她唤明楼,亲王的掌上明珠。
孟峥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这般云壤之别,他不是不明白。
每每路过亲王府,他都不敢抬首,却又忍不住偷偷侧目期待着什么,哪怕是青丝一缕,哪怕是衣袂一寸。
征兵的告示惹得人山人海。
要是能去从军,俸禄可比工钱更丰。
若能安然归来,予食粮钱银分配官职。
若战死沙场,也有不菲的抚恤。
如此,小兰能衣食无缺的活下去,还能读书识字,带着余银作嫁妆,嫁予好人家。
孟峥这一去,便是五年。
等再回皇都时,孟峥已是大将身旁的左军尉。
他身披铠甲一身戎装,脱去了稚气更添了沧桑。
谁人知道他这些年里走在刀尖火海上的日子,多少次九死一生,多少次险入黄泉。
曾经破庙里的乞儿武馆里的武士,不过多嘴笑他一句:
只是命好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