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闵没有爱一个富商,也没有爱一个已婚男人,更不是什么大官,她爱上的是一个很普通的离异男人,比她大三岁,都是上海人,在医院工作,是一名医生,经济条件还不错,带着一个五岁的小女孩。
和前妻因为性格不合分开的。
小女孩都特别敏感,所以很不喜欢她,觉得这是一个漂亮却恶毒的阿姨,尽管闵闵本性非常善良,那个男人疼爱女儿,一开始很疏远她,但后来,感情这种东西,还是很容易让彼此吸引和靠近,他们在一起后,也有过一段比较幸福和平凡的时光,闵闵第一次觉得,自己不该用真名做小姐,她很想漂白,但又无计可施,有一天那个男人跟着医院的院长和主任到豪门夜宴去唱歌喝酒,普通的应酬,恰好在转角处两个人碰上了,闵闵说她永远忘不了那个男人当时的目光,从震惊到愤怒,到崩溃,凉的能结出冰棱。
他们回家后,男人将她问了个底朝天,她没敢隐瞒,全都说了,她也知道隐瞒不了,既然在豪门夜宴流遇到了,她就算别说,他也可以去打听,闵闵还是挺红的,至少比一般档次的小姐赚得多,这一行没有秘密,只要你进来了,想藏着是不可能的,客人如过江之鲫,多得数不过来,你每天能接好几个,他们能记住为数不多的你,你却记不住多如牛毛的他们,你还没想起来他姓什么呢,他连你哪天陪的他都记起来了。
那个男人发了一夜的疯,将能砸的都砸了,然后摔门而出,一夜未归。
就这样,一切都完了,闵闵说,我这一辈子喜欢过很多男人,对我好一点的客人,我上学时候非常照顾我的班长,还有情窦初开时期暗恋的男老师,但我真正爱过的,能连命都不要的,只有他。
男人经受过一次婚姻的失败,对于爱情就容不下半分瑕疵和背叛,因为他没有勇气再尝试一次失败,所以付出的小心翼翼,却要求你更多的回报,建立在这样原本就不对等的基础上,感情很脆弱,这样的狂风暴雨,足够完全摧毁。
闵闵跳楼的地方,就在那个男人工作的医院大楼,最高一层,十一层。
底下是杂草荆棘和一辆搬运东西的卡车,跳下来血肉模糊,脑浆迸裂。
她就死在男人脚下,黑色的长发沾满了血渍,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
那个男人大抵没见过这样壮烈凄惨的场景,一声闷叫后便类似吓疯了一样,所有人都尖叫着逃窜,特别混乱,他跪在她旁边,满脸苍白,双手捧起她的脸,嚎哭了很久。
后来,在我离开豪门夜宴到国际名流工作时,我还从别人口中听到过那个男人之后的动向,他每天都酗酒,过着非常颓废的生活,犯了很多次医疗事故,最终被医院除名,他每天靠着积蓄度日,卖了房子,给女儿留下三十万,送到了爷爷奶奶处,自己喝出了胃出血,治没治好不知道,总之,就失去了消息。
等了好几个月,联系不上他,家里人报了失踪,警察找了许多地方,最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