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谢司珩趿拉着拖鞋,边用毛巾揉着湿发,边玩着手机走过来。
歌是他手机放出来的。
平时洗澡谢司珩就喜欢听听歌。
他已经洗完澡,换了一件黑色的质感细腻的衬衫,身形挺拔清隽,头发胡乱支楞,让周围都带了浅浅的沐浴露香气。
季晏问:“你怎么在听这首歌?”
谢司珩低着头划手机,随口答:“我挺喜欢老男人的。
”
话音刚落就感觉房间里的气氛蓦然一变。
有些许微妙的静谧。
谢司珩抬头,看到季晏抱臂靠在红色的丝绒沙发背上,衬得眉眼清丽。
只是,盯着自己的目光意味深长,难辨喜怒。
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挺喜欢老男人?
你脑子被狗吃了?
这种话能说?
谢司珩保持镇静,挤出定妆照般的完美笑意找补,“别误会,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他的歌声。
”
季晏依旧稳稳坐在沙发上,眸里的意味深长愈发明显,提起唇角,轻轻哼笑了一声。
谢司珩觉得自己的脑子被狗吃了又吃。
季晏也是歌手,和老男人还是如此相似的风格。
你居然说喜欢老男人?把季晏置于何地?
有点汗流浃背,但还是努力找补,“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你的歌声。
”
季晏蹙眉思索,轻抬尾音,“哦?你是他的粉丝么?”
谢司珩立刻否认,“不是,我怎么会是他的粉丝。
”
话音刚落,《航行》恰好放完,歌曲切换到下一首。
是《童话宴会》那熟悉的吉他前奏。
不是粉丝,但疯狂地听他的歌?
这一秒,谢司珩刚换的衬衫后背洇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