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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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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试就成,桑洱再接再厉,又挑了一块,递到了尉迟兰廷的唇边。

     当着人家的面,吃他吃剩的东西,是活脱脱的痴汉行为。

     桑洱倒不是故意做这种事来恶心尉迟兰廷的。

     起因是,她刚才得知,最快减低霉值的方法,就是和尉迟兰廷亲密接触。

     “吃剩饭”就是一个自然又有用的办法。

     当然,桑洱有自知之明、同时也不敢让尉迟兰廷吃她的口水,那就干脆反过来。

    毕竟现在是她有求于人。

    而且,在原文里,原主就是绕着尉迟兰廷摇尾巴的小狗勾。

     镀了一层名为“傻子”的外壳,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好像都说得过去。

     桑洱得意道:“我是傻子我怕谁。

    ” 系统:“……”它的宿主好像get到了化弱点为强项的核心技术了。

     只可惜,桑洱发现这方法有次数限制。

    最初几次,每喂一块,霉值都会降低。

     从第六次开始,它就纹丝不动地停在了10。

    看来一个方法用久了就会失效。

     正好,桑洱也有点撑了,就擦干净手,重新坐了下来,听见尉迟兰廷道:“嫂嫂可会写字?”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原主自然不会。

     待在冯家的时候,一个古板的老先生教原主和假千金一起学习。

     假千金不仅字漂亮,还会作诗。

    原主却交不出一张像样的功课,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桑洱低头,玩着手指,假装没听见。

     “别的不提,好歹,名字应该学学。

    ”尉迟兰廷懂了,轻轻笑了一声,让了一个身位:“过来吧。

    ” 桑洱意外地抬起了头。

     尉迟兰廷提笔,在纸上写了个桑字,随后,就将笔递给了她。

     不会写字的人可以尽情模仿别人的笔迹。

    而本身就会写字的人,要装作不会,并掩饰一些习惯,难度就大得多了。

     桑洱故意手腕放软,将这个字写得结构分离,还将“桑”下方的木字最后一撇拉得很长,滑稽得很。

     写了几个桑字,她的目光仿佛被字帖一角吸引了,开始一笔一划地模仿那个字。

     兰。

     比“桑”简单多了,寥寥五笔,写出来也像模像样的。

     这显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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