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里,兰缪尔将这位降将简单评判了一番,并感叹,“还好当时没有将他杀了。
”
昏耀:“……”
好像明白那群废物为什么怕成那样了。
就这样,到了年末的时候,魔王的军队大胜而归。
半路上,一匹角马驮着南方的使臣而来:本来一直持观望态度的贞赞部落,重新向王庭表示了诚心的臣服。
回到王庭的夜晚,几百座篝火照亮了旷野。
魔族的狂欢开始了,他们享受生肉和美酒,享受决斗和交欢,野蛮的歌声近似于兽类的嘶吼。
俊美的舞者们全身赤裸地围在篝火边跳舞,只在私处挂上骨饰以遮挡,火光照亮了他们和她们紧致的肌肉,还有肌肉上的汗津津的鳞片。
若有出征的战士为之心动,当即就可以发出合化的邀请,并且永远不会被拒绝。
想当年,兰缪尔很不习惯这种狂欢。
他选择不看,紧闭的睫毛根根颤抖,唇瓣更是抿得紧紧的,仿佛不这样就会吐出来。
偶尔昏耀大发慈悲,允许他躲进帐内,兰缪尔便松了一口气似的睁眼,感激地瞧他一眼,拢着衣袍飞速离开。
而如果魔王恰好被这种温顺激发了骨子里的劣性,又会刻意拖长了调子,把跑到一半的兰缪尔叫回来,逼他看完整场疯狂的庆典,直到篝火熄灭。
但这一次不一样。
火光中,魔族们突然疯狂地欢呼起来。
在无数族人的簇拥下,魔王猛地笑着将人类拦腰抱起来,亲吻着脱掉了那件洁白的布袍,最后将其按倒在地上。
“吾王!”兰缪尔一个哆嗦,抓着自己的衣服往后躲。
昏耀刚喝过酒,有些醉了,眼底野性毕露,低声叫着奴隶的名字:“兰缪尔,来,陪我一次。
”
周围的欢呼声震耳欲聋,不知道哪个好事的家伙扔来一个皮囊――是助兴的药。
“吾王……!”兰缪尔的声音哑了,他眼尾发红,剧烈地喘着气,神色为难地挣扎,“不……不要在这里。
”
“别跑。
”魔王咧开嘴笑着,他拿起皮囊,咬下软塞,自己喝了一口,然后钳住兰缪尔的下颌,“喝。
”
兰缪尔摇了摇头,昏耀半是强迫半是哄骗,用手指掰开人类的牙关,将酒囊抵上去:“听话,这是王庭的庆功大典,就一次。
”
“……”
兰缪尔颤抖了一下,缓缓闭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