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着说自己肚子不疼了,求爸妈不要离婚。
可惜成年人已经做下的决定不会随小孩的意愿改变,那本该是一顿温馨的晚餐,到最后成了散伙饭。
老太太是个好强的人,得知女儿女婿背着她领了离婚证且谁都不想带汤倩这个累赘,一口气撒了饭菜,牵着外孙女的手表示以后这个家他们也不用回了,她自己能养活自己,也能养活外孙女。
林之珩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这种事,不过也能猜到几分。
更何况这事儿已经成了汤倩的心魔,她不止一次回顾当年的种种,试图找到突破口或者缝隙让年幼的自己逃出来。
不幸的是,她至今未做到。
林之珩无意间翻到汤倩的备忘录里锁了一条记录是
「我一定要火,一定要让他们在电视机上看到我。
」
林之珩最初不懂她的坚持是为了证明什么,只觉得可笑,后来得知那个“他们”是她父母后,他诧异的失声了。
这种献祭似的感情他不理解,也不想浪费时间去理解。
他只要求,她不要发疯,且不要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就行。
当然,偶尔林之珩还是有那么点同情心,愿意分出一点时间照顾汤倩。
比如此刻。
他以前在美国养过一只英短。
林诗媛暑假跑到纽约玩儿,路过宠物店非要抱一只猫回家,林之珩不同意,林诗媛蹲在宠物店门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给徐女士打电话告状,林之珩被徐女士唠叨得头疼,最终同意林诗媛养猫。
结果她三分钟热度,暑假结束回华盛顿,她直接将猫丢给了林之珩。
林之珩嫌麻烦、脏,不爱养宠物,本来想交给友人,谁知道他某天深夜下班回家,推门进去就见猫猫蹲在门口满眼期待地望着他。
那一瞬间,林之珩的心骤然柔软了几分,决定留下英短。
他大多时间都交给阿姨照顾,偶尔得空了会陪它晒晒太阳。
他坐在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