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递给了林暮。
林暮大大咧咧说了声“谢谢啊”直接仰头灌了半瓶。
安锦城:“……”
陆戎不能去终点接林暮,他得陪在陈美花身边,等颁奖结束,林暮才逆着人流找到观众席上来。
他一边嚷嚷着“让一让啊让一让”一边挤过层层叠叠的人群,好不容易挤到陆戎身边,他把脖子里晃晃悠悠一路的银色奖牌摘下来,塞到了对方的手里。
“可惜不是金的。
”林暮叹了口气,得意道,“给你看看啊。
”
陆戎还真看了看,笑道:“送给我的?”
林暮:“现在还不行,得在我们教室里挂几天。
”
这算是“爱面族”传统,钟和的臭毛病,得了奖都得在班级里展示几天,甭管多大多小,就得让人看看。
陆戎其实也无所谓给不给自己,他重新把奖牌挂到林暮的脖子里,摸到了一手湿汗。
“都晒红了。
”陆戎低着头,目光落在了林暮的脖颈处。
林暮抬手摸了摸,嘟囔道:“是晒的比较痛。
”
陆戎没说话,他伸出手,掌心盖在了林暮的脖子上,像是要挡着日光似的,替他遮出一抹清凉。
林暮安静地垂着脑袋,他突然问:“你没参加项目?”
陆戎过了一会儿,才道:“我参加不了。
”
林暮抬起脸。
陆戎看着他,平静道:“这种热闹的时候,美美更离不开我。
”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第四十七章青春是(一)
周围都是在奋力加油呐喊的学生,只有陆戎、陈美花和林暮安静地坐着看场下的比赛,陆戎似乎已经习惯了,类似“热情洋溢”“肆意张扬”这类词汇永远不可能出现在他的身上。
因为过于安静,过于克制和疏离,于是在整个“青春”里,他都是格格不入的那一个。
横竖不用参加任何项目,陆戎便给班级里大部分人看管重要物品,陈美花在热闹气氛里倒是不容易发病,奶奶兴致勃勃地看比赛,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