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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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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齐思嘉的视线自始至终都未曾离开孟姜的眼睛,那是一双妩媚上挑,含着半尾飘红的眸。

     那是 盛夏里 曾烫入齐思嘉心底的发光体。

     以至于后来烙下印记,想要挖掉印记时太难熬,比丢掉少女时期对蔚云芳齐钧依赖还要熬骨头。

     齐思嘉索性把这枚烙印上盖封条,尘封在自己不允许打开的记忆里。

     * 脑海里《花旦》音乐响起。

     金丝篓刻的衣裳,水袖掀起,前奏起。

     有人在唱:“我不过是金陵城里微不足道的舞女,长袖善舞人间烟火里,我拿着我的琵琶,奏一首轻拢慢捻荒诞不羁的曲,那一日我转头,日复一日的喧嚣城头见到了我这一生毕生难忘的劫……她是金陵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长公主……” 江南戏曲,吴侬小调,百转千愁,又瞬间,国破山河,万马踏平江山…… 齐思嘉在这场荒诞的戏曲里,与看台人对视上,舞台花旦薄衫遮面,露出一双潋滟凤眸,虽眉眼动情凄楚,但妖娆妩媚的眼里,不卑不亢的一种傲骨,那双眼与顶楼业主的眼睛重合上,她们荒诞又真实,变成了一个人。

     齐思嘉从这暖意熏然的空间内转醒,仿佛把自己小半辈子乏善可陈的人生里凡有色彩的碎片重拾,本以为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事实也只过去五个小时而已。

     眼睛是一刹睁开,没有未睡醒的迷蒙。

     额头覆一层冷汗,齐思嘉撑住手臂,身上盖着的外套唰一声滑至车底座。

    她并没有立即捡起来,从加长的保姆车内坐起身,环视一眼四周,布帘掩着。

     齐思嘉拉开一角。

     窗外黎明未至,晨光熹微。

     前头孟姜的司机听见声响,将车挡拉开,兴许熬了一整夜,他看起来显得有些萎靡:“齐小姐,您醒了。

    ” 齐思嘉撩眼把目光投注过去,眼珠是再凉薄不过的一种黑。

     “我睡了多久。

    ” 司机笑着说五个小时,主动解释:“小姐替您守着猫,它好好地,三个小时前,手术成功了。

    ” 齐思嘉愣了一瞬,随即自嘲笑了一下。

     在这样一个生死攸关高压的环境里,她被人摁着做一场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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