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姜默知道沈朝文在学校很忙,这人长了张冰山脸,可在学校完全是偶像派的作风,他忙着学习,忙着打比赛,忙着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
姜默也是后来才发现的,沈朝文对一切比赛都很感兴趣,他喜欢赢,喜欢拿第一,大大小小的比赛他都十分踊跃积极,打个高校辩论赛都能直接杀到决赛去,硬是把常年拿冠军的那个学校给比下去了。
离谱的是,这类事情沈朝文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姜默得知的渠道永远是‘听说’。
索菲亚说,我听说有公司想签你弟去当模特,厉害了。
唐李说,我听说你弟要去打商赛了,厉害了。
听说,听说,怎么自己没听沈朝文说?他们认识的不是同一个人吗?不说也行,姜默才懒得问,但内心十分疑惑沈朝文是怎么能在学校日理万机的间隙里跑来接自己的?他不是忙着在学校里当风云人物么?看来大学生作业还是不够多。
姜默也想过为什么沈朝文这么执着于把喝醉的他捡回家,想来想去,没想明白。
后来也懒得想了,心很大地安慰自己,那是弟弟,跟弟弟为什么要客气?反正一直都这样相处着,没出过什么问题。
他能感觉到,沈朝文走的是一条标准的精英路线,每天忙着比赛、赢,当第一名。
而自己的生活跟沈朝文是两个极,他不在意得失输赢,只要开心。
看起来南辕北撤的生活,可他们的关系却一直都很好,只要自己在上海的时候喝醉,沈朝文毫无二话,立刻就跑过来了。
家里有什么事他也会第一时间跑过来帮忙。
在姜默一家人看来,这是个努力又懂事的孩子。
一个长得帅,高高瘦瘦办事利索的北方男孩,怎么看都很顺眼,姜默父母特别待见他,让他只要休息就来家里住。
沈朝文过年过节会帮姜默家带点东西回去给老人,梅晴也会记得给沈朝文姥姥也捎带一份……
这么来来往往一两年,沈朝文渐渐成了姜默家很重要一个编外人员。
梅晴女士更直接些,直接让沈朝文认自己当了干妈。
混着混着,醉生梦死着,时间就这么悄悄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