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哎呀,实在对不起,一个不小心没拉住,它就自己跑进来了。
”妇人应该是在跟我们两个说话,不过眼睛只是盯着她的小狗。
我这也才发现,这小家伙脖子上确实有一条项圈,而且上面还拴着牵引绳。
因为它还在舔我的脚趾的关系,要不是妇人闯了进来,我可能已经一脚把它踢开了。
不过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我现在当然不能这么做了。
妇人也看到了她的小狗正在用粉红的小舌头舔我的白袜子,略带抱歉的神色向我点了点头,然后开始教训起它的狗来。
“巴尔斯维克,你在干什么,不要跟你爸爸一样变态!不许再舔这位女士的脚了!”
但是小狗根本就不为所动,我觉得我的整个前脚掌都黏糊糊的了,但是也不好意思发怒,而且为了缓解尴尬还不得不找点话说,“您说这小家伙叫巴尔斯维克?”
“是啊,因为我和它爸爸都是柯南道尔的书迷。
”
原来这名字还真是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巴尔斯维克的猎犬》啊,不过小说里的可是只超大超凶的猎犬,给这个小家伙起这么个名字不是太讽刺了点?还有……我刚才以为妇人对小狗说‘你爸爸’的时候说的是它的狗爸爸也喜欢舔人的脚,但是听她现在说的话,似乎指的是她的丈夫,毕竟应该不会有公狗喜欢看福尔摩斯的吧。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向了妇人的脚。
虽然套着袜子而且大部分都藏在鞋子里,但是只从露在鞋子外的脚面和脚踝的曲线来说,那也确实是一对相当精致美丽的脚,也难怪她丈夫会……
“巴尔斯维克!”妇人见喝斥不起作用,于是捡起地上的牵引绳,拽了起来,“住嘴!”
“给这么小的狗取了这个名字还真是有趣啊。
”我装作逗它的样子用脚尖戳了一下它的鼻子。
不知道是因为妇人拽动绳子勒到了小狗脖子的缘故,还是因为我戳它鼻子的动作激怒了它。
它猛地咬住了我的脚趾,向后用力的拉扯起来。
这小家伙居然这么有力气?虽然感觉不到疼痛,我还是吃了一惊,因为我已经被它拽的失去平衡从吧台的高脚椅上跌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