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不得志的小人杜撰出来的,那真正的公主什么贵公子没见过,非得扒着一个穷书生不放,那到底是怎么没见过世面的公主啊。
”
沈煜就是喜欢和明玥聊天,每次两人的观点都几乎是一致的。
他就知道,明玥不会像是别家的女人那样,听到这样的话吓得呼天喊地或是动手打孩子。
果不其然,她不但没凶孩子们,反而也觉得姑娘们说得对极了。
因此越看明玥就越是心生欢喜,只是见她没戴自己买的那些首饰,身上虽然穿了自己送的料子裁剪的衣裳,可少了首饰头面,还是素得很。
逐问道:“我送你的那些头面,不喜欢么?”
金银玉石,哪里有不喜欢的?这天底下明玥就没见着几个女人不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只是她觉得有些贵重,更何况在家里穿金戴银作甚?她平日里也是要做些家务活的。
于是摇着头,“正是喜欢,所以舍不得戴,就怕碰坏了,你看你还买了好些个玉簪,我就怕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砸了。
”
到时候可不把自己给心疼死了?
“有何舍不得的?砸了就再买便是,难不成我就只能赚这点钱了?不能再给你买了?”沈煜不高兴,他觉得他有这个能力让明玥在家里貌美如花,她就该相信自己,而不是仍旧像是乡下时候那样节约。
于是就苦口婆心给明玥讲道理,“这人生在世,算是那长寿到耋耄的,也就不过是活了个三万多天罢了。
早些年吃的苦头已经足够了,只能勉强生存,现在日子好了,可以安逸生活,你只管将心放在肚子里就是,想要什么只管买,城里没有的,我就让人去外头买去上京买。
”
明玥一脸认真地看着沈煜,这特么就是她没到这个世界时候,巴不得遇到的男人,就给自己买买买。
现在倒是遇着了,还长得神仙般俊美,也没什么不良嗜好。
只是可惜了,她是个炮灰……而沈煜是女主角闺蜜以后的夫君。
想到这事儿,明玥忽然一个激灵从椅子上蹦起来,催促着沈煜,“我怎忘记了,这马上要考试,你还和我熬什么夜,快去休息,我马上去把巧袖叫起来,给你准备这几天在考场的干粮。
”
说着就急匆匆要去喊巧袖,只是路过沈煜跟前的时候,让沈煜一把捉住了手。
她给吓了一跳,下意识是要挣扎的,但是一回头正好对上已经起身的沈煜,以为他有什么事情:“怎么了?”
这时候只见沈煜一脸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明玥,我生活能自理,这些琐事我能安排。
”他就想和她多说会儿话罢了,这好几个月不见了,她难道就没有旁的和自己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