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别想好过,我要让她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
陆时九回到东苑的时候。
阿森端了碗黑乎乎的药在喂老爷子喝药。
“江烦烦呢?”
小九爷臭着一张脸,手背流着血,手里拿了只镯子,镯子上染了点点血迹。
阿森看了眼,“你这么大了还啃手,都给你啃烂了,也不怕繁繁妹妹嫌弃你。
”
陆时九不接他的话,到处找江繁缕。
陆老爷子哼了声,“一一累了一天,我让她回锦园休息了。
”
“简家的事我已经知道了,这事你不用管。
”
“有我活一天,简家就别想借此威胁到我们陆家头上。
”
陆家虽然还是那个陆家,但随着陆时九父亲的失踪,陆老爷子的老去以及陆时九拒绝接手陆氏。
陆家比以前已经势头弱了许多,反倒是简家势头强劲,有反超之势。
简家今个才敢那么嚣张。
陆时九瞪了老爷子一眼,“有你什么事。
”
老爷子:“……”
“江烦烦是我的人,谁敢欺负她,我弄死她。
”
“管她姓简的,还是姓狗的。
”
陆时九拿着镯子向外走。
胖团急忙跟上。
陆时九停住脚步,一把摁住胖团的脑袋,“今晚你别去锦园了,跟着你阿森哥。
”
“我有老婆了,你去了碍事。
”
胖团:“……”
陆时九回去的时候,江繁缕刚洗完澡,正在吹头发。
她换了身纯色的棉麻睡衣。
江繁缕的衣服多数是棉麻材质,国风式样的较多,透气性好,不贴身,缺点大概是太宽松了,不显身材。
尤其是江繁缕本就偏瘦,更显得松松垮垮。
陆时九在门口站了会,眸色沉沉。
等江繁缕吹完头发,他终于忍不住开了口,“江烦烦,我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