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跟他朋友打了声招呼,大步朝我走了过来,“好巧,岑岑你也来这儿吃饭呀?”
“这位是?”我还没说什么,戚涟便适时插话道,“我是岑岑的高中同学,请问?”
“哦,高中同学呀,你好,我是岑岑的学长,我叫付黔桉。
”
“戚涟。
”
眼见两人已经做完了简短的自我介绍,就没我什么事儿了,我躲在一旁战术性喝水。
偏偏今天付黔桉和戚涟俩人都跟抽了疯一样,“岑岑,待会儿你等我一下,我有事情跟你说,嗯?”
说着还握住了我放在桌面上的手,“记得等我哦。
”
我全程一个字没说,或者说我没来得及说,他自说自话完了,还朝戚涟礼节性地笑了笑,然后便在他朋友的招呼下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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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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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为太魔幻了。
所以当戚涟委婉地表达了他这几年来遗憾的感情时,我竟然没有什么感觉。
内心毫无波澜。
看来不仅回头草好吃,过期草也挺好吃的。
只不过我这人唯一的好处就是挺拿得起放得下的。
“戚涟,”我打断他感慨万千的叙旧,和隐藏在字里行间却没说出口的那句喜欢,直白地说出了关键所在,“我喜欢过你。
”
“我们还是朋友。
”
良久,他才复又笑着说道,“……嗯,还是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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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饭真难吃,之前是怎么觉得他家不错的。
酒也难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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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这头牛马,又来一个。
付黔桉明明和我不顺路来着,居然都能找到我,很难说这不是一段孽缘,“不是让你等我了嘛岑岑。
”
呵,还委屈上了。
“有事说事。
”我现在很烦躁。
“周末你有空吗?我朋友送了我两张电影票。
”
怎么说呢,拙劣的示好,过时的搭讪技巧――是我曾经的心动不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