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会正式放出节目了,真是让人激动。
妖孽还没参赛,我已经开始为他激动了。
他现在作息变得非常有规律,早晨六点起床,跑步,练气息,练吐纳,等所有人上班后,他开始在房间里弹琴练歌编曲,为了避免吵到别人,他把所有器材搬到了我的密室,几层门窗一关,也不会太吵,更别说我当初为了对付南边的公园,房间的窗户都是隔音玻璃。
“你说我唱哪只歌好?”他目光闪闪地看我。
我坐在旁边认真研究自己打印出来的赛制,虽然不确定是不是完全按照美国偶像的赛制来,但应该差不多。
“第一轮的海选你不用太紧张。
”妖孽怀抱吉他坐在我身边,认真看我,我也认真看他,“我们不能第一轮就把所有实力拿出来,这样越到后面你给人的惊喜也就越少。
这是一场全民的票选,你得给观众不断的惊喜,他们才会给你投票。
”
他眨眨眼,单手托腮,笑眯眯的脸忽然变得可爱起来:“家有猛男,如有一宝。
”
我虚荣地笑了,把他的夸赞全部收下:“哎,妖孽,那次唐镜说我培养你是为了做明星女朋友,你有没有……怀疑过?”
他伸手捏住了我的鼻子:“当然没有,不然也不会揍他。
他那时为了拆散我们不仅诋毁我是小白脸,又来诋毁你虚荣,早知道打他一顿有用,我应该早点揍他~~~”
“嘿嘿嘿嘿。
”我开心地笑了,他放开我的鼻尖,低下脸抚摸起了他的吉他,目光里也是充满了期待:“我终于要踏上梦想的征程了……”
我已经崇拜地看他了。
因为他没上过任何音乐学院,除却吉他是他小时候跟隔壁大哥哥学的,琴,编曲,吐息都是跟夜吧那些驻唱歌手学的。
如果没有天分,怎么可能对音乐有那么强的学习能力?
像我,唱歌完全不再一个调上,除非我练上三四天,才能把一首歌唱好。
而他,只要听新歌一遍,基本已经能全部唱下来。
这就是音乐天分。
“所以第一天海选的时候,你只唱不跳,为了让过关的机会更大,我们可以选首英文歌,让导师看到你的国际范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