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今天,你看见没?”他抬起头,乌黑夜里也想望着头顶人,“他不吃东西,我感觉他是要留给我。
”
“还有那回你走后没两天,晚上在外头,他还知道我夜盲,”方卿越想越觉得他爹没疯,“他还说对不起我娘。
”
“你娘?”
“对啊,这都好几年了,我都快记不得我娘长什么样了,”他说着又翻了个身,看着漆黑的屋顶,“以前那些事,太多了,数不过来,我竟也做过少爷,想想跟做梦似的,醒来也不知是真是假。
”
人这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倘若有幸活到一百岁,那这时也不过才过了五分之一多一点。
而过日子么,不就是图“得劲”俩字,到一定年纪了再回头看看,以为挺不过去的也挺过去了,那些没挺过去的,天也没塌地也没陷,还是过来了,也没啥,大梦一场,最后还得带到坟墓里头,好一点的,子孙后代还能从家谱上知晓有这么个祖宗,像现在他跟乔万山两个男人过日子这样的,往后也不会有人记得他。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活着舒坦,有人疼,能被人疼,这辈子能得到其中一个已经是不容易了。
但要说“疯劲”,要说过得“得劲”,方卿觉得非村里姓陈的那个厨子莫属,凡事那真是坦坦荡荡,不躲不藏,全凭自己高兴,旁人看不惯也得受着。
方卿没把里子全翻给人看过,但待人也还算实诚,不偷不抢不做亏心事,维持着较为简单的体面,他有时候怪羡慕陈小厨的,但真要他像陈小厨一样,那还不如杀了他。
哪怕在乔万山跟前,他也没这么剖析过自己。
他老觉得没有必要。
这一想就想远了。
乔万山在他旁边,想起来那回一大清早方自成瞪他那一眼,也觉得不对劲儿。
“那......那他是装的?”他不知道方卿心里想的,还在纠结刚刚的事。
方卿也这么以为,但他不明白,“干么要装疯卖傻?”
对呀?为什么呢?
这村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