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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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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酒店。

     「再后来,我哥就出国了,一去就是好多年,这期间温家的危机彻底解除了,他也带着投资回来了。

     「可他变成了一个无情的工作机器,平时除了工作就是买你的画,买回来就挂在家里看着发呆。

    」 向晴说到这里,语气透着一点遗憾: 「不知道当时是谁去送的画,要是你该多好,那你和我哥很早之前就该认识了……」 36 向晴还在絮絮叨叨地说,我的思绪却飘回了十年前。

     那时候我为了凑学费,把那幅《日出》放在别人摊位上卖,自己出去做兼职。

     晚上回来的时候,才得知有人要买我的画。

     我很开心,因为这笔钱会解决我整个大学生涯的学费。

     我照着那个号码打过去,是个酒店房间的电话,我给对方留下了收款账号,答应帮他把画送到他住的酒店。

     他说他穿着一件黑色冲锋衣,浅蓝色牛仔裤,可我等了半天都没等到,兼职又快要迟到了,就把画放在了前台。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我没带伞,就这么冲进雨幕里。

     我就是在那场大雨里,重逢了沈澜。

     彼时的他,穿着黑色冲锋衣,浅蓝色牛仔裤。

     他叫出了我的名字,他说:「许茉,这么巧?」 相似的衣着,让我把沈澜当成了买我画的人。

     咖啡店里,他随口胡诌的画,被我牢记多年。

     怪不得后来的许多年里,即便是沈澜已经拥有了我很多幅画,我都没有再见到那幅《日出》。

     「我爸很喜欢,所以我把画挂他书房了。

    」 有一次我问起来,他是这么解释的。

     原来那幅画根本不是他买的,解决我燃眉之急的人也不是他。

     原来我这十年真心,错付他人。

     37 多年心酸在此刻向我袭来。

     我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可眼泪抑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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