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我其实是个纯种天使,小时候我父母带我到凡界来时,遭到了黑暗生物的袭击,我父母都死了,他们以为我也死了。
”康芒斯道,“还说天堂的圣水可以祛除我身上的血源烙印,让我回归天使真身吧,我也拒了。
”
就算不听康芒斯的心声,钟映崖也知道其中缘由。
现在,血源烙印对康芒斯产生的影响只有嘴中的獠牙和黑白羽毛掺杂的羽翼,他不再嗜血,不再需要吸血,可是钟映崖还需要靠他来缓解自己的病痛。
钟映崖沉默了良久。
事实上,这对康芒斯来说,是一件好事,未来,自己如若去了神之乡,康芒斯也有接纳他的同伴。
“我知道了。
”他简略地说了一句,便低头继续处理手上的文件。
【他怎么没有夸我?哼哼哼!看来只能我亲自来讨了。
】
康芒斯蹲到了他的身旁,仰起了头,道:“我永远是主人最忠实的……”
“康芒斯。
”钟映崖冷不丁地打断了他的话,垂眼看向了他,“以后,如果我们分开,你还是回到天堂去吧。
”
康芒斯慢慢地瞪圆了眼睛。
【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这是什么意思?不是吧不是吧不是吧?】
他一把抓住了钟映崖的手掌,钟映崖微微一怔。
“您要食言吗?”康芒斯嗓音发颤,“六年前,您明明答应过我,不会再抛弃我。
我愿意压抑对您的感情,只做您的仆人,现在又是为什么……”
没人会懂钟映崖对“去往神之乡”的渴望。
这是年幼时濒临崩溃的他赖以依靠的精神支柱,是他无数个深夜在血腥的噩梦中惊醒时,得以安抚内心的绝妙灵药。
他感到快要撑不下去时,只要翻开那本画有神之乡的笔记本,他千疮百孔的心灵就会得到抚慰,陷入安宁和平静。
为此,他能忍受身体蚀骨般的剧痛,抵抗外界的一切风雨,一切冷眼谩骂,一切背叛憎恶。
只要去了神之乡,孤苦无依的他就可以获得幸福。
现在遭受的苦难全都是为了将来得到幸福。
他一直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哪怕是穷尽自己的一生。
他不会将这些告诉康芒斯,康芒斯也不会懂他。
他将自己的手从康芒斯掌心抽离,淡淡地道:“我是说如果。
未来变数多,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意外呢?”
康芒斯松了一口气。
【吓死我了吓死我了!哼哼,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永远不会和塞缪尔分开!】
钟映崖别过了视线,心想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亦没有永恒不变的人心,又怎么可能“永远不分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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