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一百年,两百年,反正总有一天他会去往神之乡的这成了他奋斗努力的唯一目标。
羽毛笔在修长的指尖转动了两下,钟映崖抬眼看向了狼人霍雷肖。
霍雷肖对他的忠心自然没得说,只是他性情易怒冲动,与康芒斯曾经发生过几次冲突,两人结了仇。
通过心声,钟映崖知道霍雷肖的话并不是凭空对康芒斯的污蔑,而是真实发生过的。
见他沉默不语,霍雷肖连忙义愤填膺地补充道:“贝曼酒吧那种藏污纳垢的地方,康芒斯和陌生人进去准没好事!”
“我知道了,你先去吧。
”
钟映崖从不质疑康芒斯对他的忠诚,他没把霍雷肖的话放在心上,笔尖不停歇地在纸张上书写,沙沙作响。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康芒斯回来了。
【天堂是什么好地方吗?我才不要去。
】
钟映崖手上的书写微微一顿。
【一群没用的东西。
几个活了上百年的天使,打不过我一个二十一岁的吸血鬼,还敢大言不惭地在我面前侮辱塞缪尔。
气死我了。
哎呀,塞缪尔的美貌真让人赏心悦目,我瞬间冷静下来了。
】
本来不打算针对霍雷肖的话,询问康芒斯什么,现在听到了康芒斯的心声,钟映崖搁置下了手中的笔,淡声问道:“康芒斯,听说你今天和陌生人去贝曼酒吧了。
”
【嘶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塞缪尔。
】
“是啊。
”康芒斯摸了摸鼻子,“有几个天使找上了我,说是认识我父母,我母亲是个很厉害的炽天使。
他们想要把我带回天堂。
我拒绝了。
”
【还是不要把他们还说了塞缪尔坏话,我把他们揍跑了的事情告诉塞缪尔了。
】
钟映崖把康芒斯带回来时是五岁,那时的康芒斯年纪还小,失去了自己转化成吸血鬼之前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