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焉一个搞地下乐队的都知道南沈西戚,至交,大人物,他在听到谭军要他先去戚家,再去沈家时,有种听天书的感觉。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谭军却很有把握,他告诉姜焉,戚沈两家交好,却不交心,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
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给自己提高了身价,会被沈寄看重不少。
谭军拿出了一百万。
那笔钱对当时的姜焉来说,是雪中送炭,他孤身前往西城,顺利被戚家的人发现,带到了戚爷面前。
之后就是念书,赚酬劳,念书。
直到戚爷去南城参加沈老太的寿宴,他在包间勾引沈寄成功,过了段时间就去了南城。
谭军要姜焉待在沈寄身边,成为他所有小情里的首位,没说要偷什么机密文件,就先待着,以后看情况而定。
姜焉住进尚茗苑,沈寄对他的身体很着迷,几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
那就是头拉磨的驴,一轮接一轮,他装昏迷才能歇会儿。
姜焉以为差不多就那么待着了,没想到半路出来了茭白,还卷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权,导致他被赶出尚茗苑。
谭军非但没怪他毁约,还很开心,说用不到他了。
姜焉说到这,对茭白投过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谭军要他去接近沈寄,就是想他当祸国妖物,搅乱沈寄工作之余睡个小情解压,分寸把握得刚刚好的生活节奏。
最好是能获得沈寄的独宠,被他的小情斗个你死我活,导致他不能好好纾解,后院起火,分心分神,耽误工作。
茭白出现了,走上了他还没走的那条路线,尽管有偏差,目的却达到了。
谭军的确不需要再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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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回事。
”姜焉吃掉那串葡萄上的最后两颗小扁货,摊手。
茭白啧啧,姜焉这部分在漫画里是隐藏剧情。
谭军是整部漫死的最惨的,也是最牛批的一个助攻人物。
助的不是礼珏跟沈而铵的感情线,是沈而铵的事业线。
茭白用余光看姜焉,他后期爱上沈寄了。
估计谭军要他做的事,齐霜都抢在他前面做了,他不需要行动。
沈寄被他儿子抢走位置之后,就是个废人,谭军哪还需要防着他。
姜焉没挪窝,最后被沈寄赶走,给官配腾位置。
沈寄到死都不知道,陪了自己十几年的人,拿的两份钱,一份是他付的,一份是别人付的。
他还想着把人留在身边,给他官配做个伴呢。
茭白都懒得嘲讽了。
病房外传来脚步声,医生进来查房,说起茭白右臂的枪伤,叫他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