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谦对此颇为不解,若时礼愿意,时礼完全可以将牧星泽按死在那所普通的学校。
时礼笑着表示:“因为我和牧星泽是朋友嘛。
”
时礼的确从八岁就和牧星泽成为了朋友。
毕竟,拉拢牧星泽容易得不能再容易。
牧谦施以苛待,时礼再予以维护。
稍微对那位尊贵的殿下好一点,就可以轻而易举获得对方的信任。
几年时间,牧星泽早就对时礼百依百顺。
也正是因此,时礼一提出要求,原本对时礼那所权贵云集的学校并不感兴趣的牧星泽立刻牟足了劲研究转学,并且很快实现了这一目标。
至于时礼要求牧星泽转学的真实原因,自然是不把这家伙放在眼皮子底下盯着,时礼实在是不放心。
牧星泽转学后,周一至周五在学校寄宿。
他的舍友亚瑟是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儿子。
亚瑟习惯了一个人住,给他分配的新室友又是一个靠奖学金进来的穷鬼。
亚瑟最初极为不满,甚至准备好了抗议书。
然而,牧星泽搬进宿舍不到三天,二人就成为了朋友。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从一开始,牧星泽就顺利地融入到了集体之中。
亚瑟有一头耀眼的金发,是个喜欢捉弄别人的花花公子。
那一阵子,林郁灵恰好就是他的猎物。
某次课间亚瑟经过林郁灵的课桌,手一伸便将他的头绳从马尾上捋了下来。
林郁灵披头散发地垂着脑袋,捏着笔的手指紧攥到泛青。
随即,林郁灵搁下笔起身,小声说:“还给我。
”
亚瑟做了个倾听的手势,疑惑道:“狗叫?”
林郁灵不说话了,踮起脚尖去抢。
可惜身高不够,亚瑟举高胳膊,林郁灵就是跳起来也没辙。
这个时候牧星泽恰好抱着球走进教室,见亚瑟挡在他路上,避也不避径直走上去。
他人高腿长,稍一抬胳膊就将那枚头绳从亚瑟指尖取了下来,随手搁在林郁灵桌面上。
亚瑟手一空,转头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