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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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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圈环视。

     陆宜将自己的衣服挂起来,放进衣帽间。

     对比下,他东西是真不多,已经被他助理分类提前归类送进该存放的位置,衣服深色系西服占多数,就连居家服,也是同一色系。

     她衣服色彩不鲜艳,跟他的比,也算花团锦簇。

     晚上。

     门铃被按响,是林晋慎请的阿姨,不到五十岁,方圆脸长相和善。

     “我姓方,太太叫我方姨就好,林总大概跟我说过上班时间,剩下的让我跟您确认。

    ” 陆宜让方姨进门,环视下房子空间,说:“方姨你叫我陆宜就好,我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就是养一只猫,麻烦您白天帮我看着一些。

    ” “林总倒是没说有猫,什么品种,我担心太贵,我这没什么经验养不好。

    ”有钱人养的猫个顶个的贵,出点小毛病,她可赔不起。

     “不是什么品种的猫,三花,也不娇气,就是太胖在减肥,平时除三餐外,不要给她吃东西就好。

    ” 方姨点点头:“好,记住了。

    ” 别的没事,陆宜就带方姨熟悉下家里。

     他们平时应该不怎么在家吃饭,做饭是其次,重点是清洗打扫。

     送走方姨,陆宜在沙发上,枕着手臂,偏头就能看到夜景,钢筋丛林中,亮起霓虹灯如星光闪烁,点亮这座不夜城。

     在新家睡的第一个晚上,陆宜就失眠,她不得不抱过泡芙陪睡。

     泡芙懒洋洋地打个呵欠。

     陆宜点下它湿漉漉的鼻子:“小家伙,对这个新家还喜欢吗?” “喵喵?” “我还行。

    ”她搂着它,泡芙乖乖地没跑,任由她揉搓,“你这么可爱,不会那么狠心赶你走。

    ” 这话实在没自信。

     陆宜没跟林晋慎提,一方面是点开他们聊天框便是领证当天的记录,中间,没聊过一句,她不想主动找他,另一方面她有自己的小心思,或许等林晋慎见到泡芙,会喜欢它,然后同意它留下来。

     会吗? 陆宜想到林晋慎的脸,印象太刻板,不像是喜欢小动物的性格。

     林晋慎回来时间没定。

     她没问,他也并未告知。

     陆宜独自在新家住几天,距离公司近的好处便是早上能多睡半小时,下班更早到,她到家会让方姨提前回去。

     公司里她结婚的消息已经传开。

     于倩认为她开玩笑,直到她戴着婚戒到公司,一群人吵着要吃喜糖。

     陆宜索性请同事吃饭,吃过饭,转去清吧喝酒聊天。

     “你真结婚了?”于倩捞起她的手左右细看,确认是婚戒,且看着并不便宜,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你就这么随便将自己嫁出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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