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在前夫哥眼里不会成了萧翎对他旧情难忘的标志吧?
云杉杉嘴角抽搐,眼看着前夫哥那长得极为好看的手行云流水地写下这段话:
【他想我了,我知道。
前几天他和林怀羽厮混(划掉),被林怀羽纠缠,但是显而易见,他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所以他才会唱那些歌。
】
这个时候,弹幕基本上已经被嘲讽淹没了。
即便再喜欢看乐子,观众也被前夫哥这个拉踩情敌的狼狈姿势娱乐到,仗义执言起来:
“哥,消停点吧,人家过得挺好。
”
“哥,你老了,给年轻弟弟一点儿机会吧。
跟着林怀羽,别的不说,一定很爽。
那可是二十岁的运动员弟弟啊!”
“前夫哥,咱不能祝福祝福人家吗?大气一点。
”
……
【他需要的是我,一直都是。
我们相遇太早了,比他生出的风流,长出的异心,和他的叛逆反骨都早得多。
我曾经长久地将他拥抱在怀里,第一次知道在发高烧的情况下,人是会不停颤抖的。
他在与我相遇的那年最虚弱,病得最重。
他在一个月里发了三场高烧,我抱着他,看着他额头上一点点渗出冷汗,眼睫上沾着水渍。
他需要有人拥抱他,需要有人倾听他,需要有人救他,而救他的人是我。
你们有过整夜拥抱着珍宝的经历吗?有过稍微分开一点儿就浑身发冷的感觉吗?
我曾经读过俗世所谓的神谕。
我不信神,当然不信。
生命教会我思考,而我用其质疑,我傲慢无礼,但从不自诩无知。
是萧翎来到我身边,我才第一次质疑自己。
我是完整的吗?我不知道。
古希伯来人笃信,人生于混沌,长着两个头,四只手和四只脚,那是两个人的灵魂合二为一。
当人类降生时,灵魂一分为二,所以所有人都是半个灵魂,所有人都是残缺,是无法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