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我往床上一躺,阴阳怪气地回他:“不去,谁让我这么懒。
”
他愣了两秒,我话说得这么明显,他肯定知道我是因为他哪句话闹脾气。
可他压根不在意女生的小情绪,更不可能有哄我的心思,相反,他只是用大手捏住我的脚踝,把我一拽,身体撑上来,居高临下地说:“不去也行,那我就在家吃一晚夜宵吧。
”
语调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但威胁的意味达到了顶峰。
我怂了,还是去了。
随便套了个大T恤运动裤,我走在陈序旁边,手被他的大手握住,九月份的天仍然炎热,即使在微凉的夜晚,我的手心还是一直在冒汗。
我抽了抽手,没抽开。
陈序也没什么反应,直到我嘟囔了两声“太热了,都是汗”,他才吝啬地转头给了我一个“你太吵了”的眼神,手依然没松开。
我放弃了挣扎,不作一语地被他拉着,走向学校附近的小吃街。
其实陈序并不喜欢我,他之所以和我在一起也只是想让我冠上一个“陈序女朋友”的头衔,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帮他挡桃花。
他这人很怕麻烦,不喜欢把注意力放在无用的事情上,而他觉得我事少,不作妖不胡闹,所以我这样的女生无疑对他来说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同样地,我也并不喜欢他,恰恰因为我俩压根没什么感情,所以大吵大闹基本上都是不存在的,和他住在一起我们就像两个很知规矩的室友,只不过睡在同一张床上。
而且就算我心情不佳,偶尔和他闹一下小脾气,他也不会妥协,对我不是言语的威胁,就是身体的恐吓,他说的会做一晚上,不是虚张声势。
:双手合十,诚心希望有小天使来看文。
他女朋友挺一般的
晚风拂过脸颊,夹杂着夏末的余温燥热,和他一起走路的过程太乏味,我意兴阑珊地打量起他的脸。
才看没两秒,他就感受到了我的视线,侧头看了看我,我不想和他对视,不慌不忙地转移了视线,下移到了他的胳膊上。
大概因为是晚上,陈序没穿外套,牵着我的那只胳膊纹身露了出来,布满整个小臂,有艳红有墨绿,流畅自然的线条勾勒出了一朵荆棘中生出的红玫瑰。
高调张扬的纹身,和他清隽俊朗的脸完全不符,恰恰也正是因为他这张脸和他周身的气氛,硬是把红玫瑰的艳俗气压下去不少。
这个点学校附近正是热闹的时候,路上遇到了好些同学,有他学校的,也有我学校的,和认识的人打个招呼再正常不过了,也有关系要好的同级特地过来和我说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