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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三十九章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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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是阴天,法庭走廊的灯光也略显昏黄,几乎让人分不清是自然的阴沉,还是建筑本身的冷淡气质。

     沉纪雯坐在听众席第二排,驼色风衣搭在膝头,眼神落在庭审台中央。

     这是她实务课程的旁听任务。

    教授挑选了一起正在审理中的刑事案件,要求学生结合现场表现撰写一份法律与心理交叉分析。

     案件编号hdm-05-187,被告为clara andrews,十九岁,控罪为谋杀生母。

    导师曾在通报时简单提过,clara并未否认罪行,但辩方主张减责。

    案情复杂,陪审团裁定或有减刑空间。

     沉纪雯没有提前查任何背景材料。

    一如既往,作为旁听者,她不希望让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自己对人本身的判断。

     法官宣布开庭。

     控方律师起身,朗声陈述: “本案被告于2005年3月12日凌晨,在与母亲sylvia andrews共同居住的住所中,持厨房刀具对死者实施伤害,致对方当场死亡。

    ” “案发后被告并未逃离现场,而是在原地等候警方到来,供词明确,未作否认。

    ” 被告clara坐在被告席上,身材瘦小,五官精致,头发很短,穿着宽大的囚服,神情平静得像在放空。

     证人很快出庭。

    是邻居、一位中年女士。

    证词一板一眼: “……常听见争吵……那女人的精神状态很差,和邻居关系都不好……之前曾拿烟头烫她的孩子……”说到最后,语调都放低了。

     控方律师没有深追,只点到为止。

    显然,他们更希望将焦点集中于行为事实,而非动机解释。

     随后是辩方。

     辩方律师是一位年近五十的女士,语气带着一丝煽情成分。

     “我们承认事实发生,但请求法庭审慎考量背景环境。

    ” “我的当事人从小生活在高度暴力的家庭中。

    从死者病历可知,其患有临床确诊的边缘型人格障碍,长期对女儿进行语言及身体虐待。

    ” 律师顿了顿,语调变高了点,“自当事人十叁岁起,其父将与前妻所生之子luck,即clara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接入家庭生活。

    父亲本人长期缺席,实际抚养与监管责任落于患病母亲一人。

    ” 她低头找出一份clara的既往入院证明向陪审团及法官展示:“两名未成年子女在精神压迫和家暴中共同生活多年。

    父亲不在家,母亲行为失控。

    luke从16岁开始打工维持家庭生活,也承担起对妹妹的照顾。

    ” 她走回席位,低声道:“两名未成年子女在完全缺乏依附的家庭结构中,发展出了非典型的情感联结。

    那段关系从伦理上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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