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赵琨对大侄子的了解,大侄子安排蒙毅来审判赵高,就是想放水(放海),保住赵高。
因为蒙毅与赵琨是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赵高曾经是赵琨身边的宦官,依照常理,蒙毅多少都会留几分情面,从轻发落。
然而大侄子万万没想到:蒙毅是个秉公执法的正直青年,一点也不徇私,直接判赵高死罪。
大侄子只好亲自下场,表明他就是偏袒赵高。
这件事影响挺恶劣的——君王使用特权践踏国法。
若是上行下效,高官显贵都搞特权,那秦律岂不是成了一纸空文?朝廷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
的确是御史的职责。
赵琨答应了,很快又微微蹙眉:“事情出在我担任咸阳令期间,赵高能从隐宫领人,或许还借了我的势。
我是否应该自劾失察之罪?”
下属犯错,领导可能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
至少也是工作上的疏忽,没能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
虽说赵琨从未纵容过任何一个僚属违法乱纪,但赵高日益增长的胆量,和挑战秦法的勇气,显然跟镐池君与日俱增的权势是有关联的。
赵琨暗暗决定要对亲眷、门客加强管理,当然不是那种“安贫乐道”的说教,他做不到自己享乐却要求别人处处克制、无私奉献,去过低物欲的生活。
而是提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鼓励、引导有上进心的人,从正规途径获取财富。
王绾微笑:“那倒不必,当时你恰好随大王去了邯郸,一连几个月都不在咸阳,是甘罗替你坐堂。
甘罗也不算失察,就是他第一个发现赵高犯法,收集证据呈给了大王。
而且无论是甘罗查到的罪证,还是赵高画押的口供,都没有牵扯到你。
”
赵琨有些惆怅——原告和被告不约而同地将他摘了出去。
甘罗和赵高在他心中都是好友,可惜有些人,似乎注定会渐行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