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燮临低头看着殷姚,“说真的,我不在乎。
”
殷姚眨去生理性的泪,挣了挣,不知道越遥的身体到底是什么做的,前不久才出过车祸,为什么力气能大成这样,在他手里,丝毫都动弹不得。
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在乎吗?”
殷姚没有说话,白燮临自如道,“因为我喜欢这种感觉。
”
“我喜欢这种。
他人生死于我贱如草芥的感觉。
”
“我为什么放任越遥去政迟身边,因为我喜欢看他痛苦,就算为此浪费五年时间,就算到最后一无所获,我也不在乎。
”
“我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杀了你,因为我也想看你痛苦。
”
“做生意?为了钱?也是,殷时嬿算不上富人,你或许会对钱没什么概念,”白燮临笑道,“就算极尽奢华,每天挥霍无度,就算事件败露,研究所破产,我赚的钱依旧几辈子都花不完,费心贪图那些做什么?”
想起什么,他眼神温柔了起来,“小时候以做实验的名号,我杀死过很多动物,白鼠,幼兔,猫,狗。
起初让我觉得很有意思,但逐渐还是变得无趣起来。
”
直到某一次,他手下留情,有一只小狗在实验室存活了下来。
它不知道是不是误以为自己救了它一命,十分信任依赖自己。
很可爱的一只小狗,毛发雪白,温顺、乖巧、听话,兴趣使然,他开始照顾这只小狗,饲养它花了自己很多时间。
白燮临闭上眼,还能看到那只小狗粘人的模样,“他是最听话的一只,永远不会反抗,我用它做了很多实验。
”他说,“最终,它还是死在我的手里,我刨开了它的尸体……”
殷姚听着,眼前发黑,一阵阵反胃。
“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殷姚……”白燮临的声音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