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没什么特别的…”
“但要我说,我看见他我就知道……”
“他就是白鹿。
”3⒛33594o2
在候场时路行轻轻地对钟明洛道:“你知道吗,我讨厌这个故事。
”
钟明洛偏过头,目光落在他的头顶,有些抚摸的冲动,但他克制着,所以声音有些艰涩,他问:“为什么讨厌?”
路行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他,只是无意义地笑了两下,自顾拨弄袖口的纽扣,在丁写玉的话语落下之际他才抬头,按照约定地那样动身向着镁光灯镜头聚集的台前走去。
他道:“大概因为……”
“我害怕丁写玉一语成谶。
”
【作家想说的话:】
啊,今天重温哑巴新娘,害得我现在满脑子都是“燃烧!燃烧!”
偷情十七(此章荤,锅包肉)
他就是白鹿。
这则词条登上了当日热门,只在丁写玉说完这句话后的短短一瞬之间。
要不怎么说丁写玉的影响力是具有爆炸性效果的,更别提还有钟明洛这个万年热搜体质,两人合作的消息放出来,这一整天的话题都是围绕着这场电影开机发布会展开的,直播间显示的在线人数多的难数,弹幕更是眼花缭乱。
所以当丁写玉如此鼓吹一个一个没什么名气但深扒后惊奇发现入行还挺久,常常出没在各大烂俗偶像都市情感剧中排了不知道号的十八线演员之时,不出意外的,为之展开的讨论刷爆了热门。
而随着路行本人的亮相,这则挂在热门上的词条中偏于嘲笑的部分逐渐扩展了全篇。
路行。
“你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大多数人给出的反应是茫然无所知,在更新换代如日月交替之快的娱乐圈,哪怕是半边天的朝霞都会被黑夜吞噬,更别提只是昙花一现,烟火一瞬那般短暂火热过的路行。
他的踪迹就像夜幕低垂时的星海一粟,眨眼便泯然众星,分辨不知其踪,进而转头忘却脑后,只顾盼着天将明晗时的盛大光芒。
在他被扒出零零碎碎,不甚伟光的过往之前,路行这个名字暂时和丁写玉还有钟明洛绑定在了一起,他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