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会再试,”他往前倾身压了过来,正色道,“宝宝,现在我想亲亲你。
”
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毛病啊!
我抬手拍在他脸上,他也不恼火,拉着我的手环上自己,以一个半跪的姿势吻住了我。
即使地毯柔软,跪着也挺不舒服。
我寻了个机会抗议,他立刻会意,让我起来,半躺到沙发上,然后这个不要脸的又覆了上来。
大约是故地重游,戳中了他心里某个诡异的点。
忍了一路到家,现下也不用维持脸面了,手指勾着我的毛衣往上推,又开始拿捏我了。
锅里熬着的粥咕嘟咕嘟,我听见了,沈路也听见了。
趁他权衡要不要继续下去的间隙,我猝不及防推了他一把,站起来理理衣服,往厨房去了。
还好来得及时,那锅鱼片粥熬得正入味。
沈路紧跟过来了,很夸张地从后面抱住我,宝宝,你就为了这锅粥拒绝我。
我故意噎他,大声说是啊。
后颈一痒,沈路又在报复我了,往最明显的地方咬了一口,保守估计红印子三天才能消下去。
他不甘心地追问:“现在呢,现在选粥还是选我?”
我接过他递来的碗,过河拆桥地把人赶了出去,而后背对着他偷笑。
明天是彻头彻尾的休息日,今晚在家无所事事,我搬出了珍藏的演唱会复刻碟片放进唱片机里,听起了久违的歌。
沈路歪过脑袋瞥我一眼,只是笑,也不说话。
我有着盘根究底的坏毛病,他抵不住我的攻势,松口道:“就是觉得你今天挺奇怪的,从中午吃饭那会儿就不对劲,到了晚上也没恢复过来。
”
“连听的歌都不是你平常喜欢的。
”
第一句话我没法反驳,只好从后一句入手,“大晚上的总不能听摇滚啊,乐队声噼里啪啦的,隔音效果再好,隔壁邻居也得冲过来敲门。
”
沈路笑得特别欠,慢悠悠地靠在床头,张开手臂,给我留了个位置。
耳边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