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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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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媚眼如丝的绝色大美人,那他也就认了。

     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开门的却是个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个直男的高大糙帅的汉子,没品的黑背心、乱糟糟的小短裤,夹脚拖鞋。

    一脸低气压没睡醒状,眼神巨凶! 朱凌一直说,他当初不过是随便找了个人胡乱扯了个证而已。

    叶氤怎么都不信。

     现在更不信了! 就算是随便找,也不至于找个这么吓人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出轨组抓奸组,到齐。

     精致小美男欣赏不了套马的汉子,其实锴哥帅爆了好吗。

     第3章 如果是“随便找”,按照朱凌一向的审美和品味,确实不应该会找纪锴那个类型的。

     所以,更从侧面证明了――当然不是随便找的啊! …… 自打经历了叶氤告白后立马转身和大少爷黎未都在一起那事,朱凌就染上了个坏毛病,变得过度地傲娇了起来。

     以后任何再向他表白、说喜欢他的人,一概被设定了极为严苛的“考验”标准。

     什么叫“考验”? 就是努力作、尽力作、使出浑身解数拼命作。

     一旦别人受不了他的作天作地最后吓跑了,他就冷冷丢出一句“没有一个是真心的”,继续抱着吉他当愤世嫉俗的单身贵族。

     就这么连续好些年重复着恶性循环,怎么也收不住。

     ……治好他这个毛病的,就是纪锴。

     朱凌毕业后立志投身音乐,习惯性经济拮据。

    实在没钱快要喝西北风了,也只得放下身段,在一条种满梧桐街道的一家快餐店打打零工。

     那家店那么巧,刚好就在纪锴家楼下。

     两人第一次见面,双双眼睛一亮。

     互相觉得对方长得真心天上有地上没的特别诱人,自然而然地开始了隔着收银台的各种小暧昧、小粉红的眉来眼去。

     正常地吃了几次饭、约了几次会,在一个很热的蝉鸣夏天午后,纪锴闲闲叼着个冰棍儿,一副半带着玩笑的表情问他:“我上次听人说,你整天断粮,房租都快付不起了。

    ” 朱凌有那么一丝丝的不爽。

     “既然这样,干脆搬来跟我住怎么样?我家条件还行,冰箱食物充裕。

    你考虑下?” 朱凌默默更不爽了。

    他从来都是特别有骨气的那种类型。

     虽然穷,但自尊和自负远高过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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