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回笼,汤倩晃晃脑袋,将那些莫须有的念头全都甩出脑海。
算了,人各有命。
站在全身镜前欣赏了一番自己的装扮,汤倩迫不及待地翻出包里的手机,打开相机,对着全身镜拍了几张照片后退出相机,点进微信,翻到「金主」的备注,点开对话框的+号,将刚刚拍的照片发送出去。
发送成功,汤倩抬起头,认真欣赏起全身镜的自己。
她皮肤很白,白到发光那种。
此刻穿了件挂脖式、长度到小腿的黑色丝绒材质的旗袍,将她的好身材暴露得彻底。
旗袍设计很有心机,中间镂空,只堪堪设计了三个盘扣,裸/露大半肌肤,衬得那两颗桃呼之欲出。
后背之用一根绳子系着,光洁、白皙、线条感明显的脊背优美又漂亮。
腰侧贴了块绣着玫瑰的蕾丝,腰窝若隐若现,往下是一双笔直、匀称的大腿。
汤倩拍照时故意找了角度,将她身上的优点全都暴露出来。
现在导演们之所以还愿意用她,一是因为黑红也是红,二是因为汤倩长得真的很漂亮,漂亮到可以忽视她蹩脚的演技。
如果能用脸代替演技,那她大概是浑然天成。
汤倩不是科班出身,当初误入娱乐圈,虽然也刻苦修炼演技,奈何没那个天赋。
本以为林之珩会秒回,谁曾想消息发出去石沉大海。
汤倩从九点等到十二点依旧没有回应,熬了两个大夜,汤倩早没了最初的激情,困得直打瞌睡。
坚持不到五分钟,汤倩困得要死,没再费尽心思地凹造型,而是躺回床上准备睡觉。
刚躺下,丢在床头柜充电的手机便嗡嗡震动两下。
汤倩忍着困意爬起身,捡起手机查看短信。
看到「金主」二字,汤倩骤然清醒,撑着眼皮查看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