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经历苦战,于是我决定再做些什么。
我举起枪,瞄准对方车的轮胎。
轮胎在我眼里被拆解成了无数部分,我轻松地找到了薄弱之处,掐好秒数打爆了它。
在运动中对同样运动的物体射击是很难的,更何况目标物还很小,但是我做到了。
这已经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动作,要说我做过那些任务获得的技能最有用的是什么,我肯定会回答枪法,没有之一。
我已经从枪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听到枪声还可能以为谁家在放鞭炮,变成点射小能手。
需要承认,环境能很大的改变一个人,我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做哥谭任务时学来的,在那之后的任务陡然轻松。
咳,这话不客套,但民风淳朴哥谭市嘛,你总要学会融入的。
正常任务中哥谭算是最高难度了。
而这也是我认为我能完成暮狼寻乡任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显然,我预估错误,暮狼寻乡并不是什么正常任务。
我给枪里留了一颗子弹,毕竟在暂时找不到其它武器的情况下还是给自己留有余地。
所以我只打爆了三个车的轮胎,还差一个没打。
不过没关系,这样也减轻了很大压力了,一对一总比一对多好。
罗根也趁机猛踩油门加大速度,试图冲过铁丝网。
只可惜我的这番举动也激怒了对方,他们也开始射击了。
子弹如同流水一般从枪口倾泻而出,车这么大的一个物体是躲不开的,后车窗的玻璃已碎的干净。
我开着治疗治愈其他人被玻璃割到的小伤口。
“如果有足够的子弹的话我能将他们都干熄火了!”我不禁握紧拳头,愤怒地低吼。
当然,这也是种夸张的说法。
对方也是雇佣兵,肯定会躲子弹的,我射的再准对方一躲也不一定会打在致命位置。
而没有一击致命,对方的反击造成的伤害就没有什么差别了。
我得承认,我有火力不足恐惧症。
有传统因素一有环境因素在。
我经常会找办法缓解这种恐惧症,但这次我没有什么机会。
而此时劳拉握住了我的手,给了我一个让人安心的笑容。
“没事,这就足够了。
”
是啊,这足够了,毕竟我们人都还在,毕竟我们开着车,对方的车只剩一个能走。
这唯一能走的车还真的很缠人,我们是靠着强行通过铁路才摆脱它的。
如果没有疾驰的火车说不定还要被它缠到什么时候。
火车从我们身后呼啸而过,阻拦了对方的前进。
直到这时我才松了一口气:“总算结束了。
”
这只是种委婉说法,我很清楚,事情永远不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