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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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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经历苦战,于是我决定再做些什么。

     我举起枪,瞄准对方车的轮胎。

    轮胎在我眼里被拆解成了无数部分,我轻松地找到了薄弱之处,掐好秒数打爆了它。

     在运动中对同样运动的物体射击是很难的,更何况目标物还很小,但是我做到了。

     这已经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动作,要说我做过那些任务获得的技能最有用的是什么,我肯定会回答枪法,没有之一。

     我已经从枪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听到枪声还可能以为谁家在放鞭炮,变成点射小能手。

     需要承认,环境能很大的改变一个人,我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做哥谭任务时学来的,在那之后的任务陡然轻松。

     咳,这话不客套,但民风淳朴哥谭市嘛,你总要学会融入的。

    正常任务中哥谭算是最高难度了。

     而这也是我认为我能完成暮狼寻乡任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显然,我预估错误,暮狼寻乡并不是什么正常任务。

     我给枪里留了一颗子弹,毕竟在暂时找不到其它武器的情况下还是给自己留有余地。

     所以我只打爆了三个车的轮胎,还差一个没打。

     不过没关系,这样也减轻了很大压力了,一对一总比一对多好。

     罗根也趁机猛踩油门加大速度,试图冲过铁丝网。

    只可惜我的这番举动也激怒了对方,他们也开始射击了。

     子弹如同流水一般从枪口倾泻而出,车这么大的一个物体是躲不开的,后车窗的玻璃已碎的干净。

    我开着治疗治愈其他人被玻璃割到的小伤口。

     “如果有足够的子弹的话我能将他们都干熄火了!”我不禁握紧拳头,愤怒地低吼。

     当然,这也是种夸张的说法。

    对方也是雇佣兵,肯定会躲子弹的,我射的再准对方一躲也不一定会打在致命位置。

    而没有一击致命,对方的反击造成的伤害就没有什么差别了。

     我得承认,我有火力不足恐惧症。

    有传统因素一有环境因素在。

    我经常会找办法缓解这种恐惧症,但这次我没有什么机会。

     而此时劳拉握住了我的手,给了我一个让人安心的笑容。

     “没事,这就足够了。

    ” 是啊,这足够了,毕竟我们人都还在,毕竟我们开着车,对方的车只剩一个能走。

     这唯一能走的车还真的很缠人,我们是靠着强行通过铁路才摆脱它的。

    如果没有疾驰的火车说不定还要被它缠到什么时候。

     火车从我们身后呼啸而过,阻拦了对方的前进。

     直到这时我才松了一口气:“总算结束了。

    ” 这只是种委婉说法,我很清楚,事情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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