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两个人一起,这和容因提前通知过,征求了她的同意的。
律师朋友姓孙,他带的那两个也是专业人士,当大概经过简单的一番交流,孙律师心里门儿清,不用问都明白容因和温如玉关系不一般,合着温如玉上回拐弯抹角啰嗦一大堆就是为了这个,那时还寻思是不是温如玉自己遇到啥了,结果是为了别人。
不过当着容因的面,孙律师十分有职业操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绝对三缄其口,坚决不透露任何不合时宜的话。
与上次和温如玉通话时给的建议不同,孙律师有所改口,听了真正当事人的口述,对事件的始终更加了解,全面摸清了,他和两位同事的想法大同小异,不再那么保守,认为就算两边对簿公堂打官司,容因败诉的可能性也比较小,秦家不一定能告赢。
一方面,对于主张一个已经去世的逝者实际患有精神疾病的认证很难认定,何况对方生前的精神状态并无太大的异常,对面所谓的吃药证据不一定会被采纳;另一方面,当初秦施柔立遗嘱时,相关部门肯定对她的精神和自身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一定的专业考察,除非是秦家能找到第二份时间更靠后的遗嘱,否则要推翻早已得到合法公证且具有法律效益的现有遗嘱,这无异于天方夜谭,对面简直是无理也要搅三分。
孙律师的个人意见是,当前唯一棘手的问题实际不在于遗嘱,而是对面摆明了是在找事,打官司耗时耗力,长此以往其实很搞心态,秦家有钱,不怕打官司,请律师那点投入对他们而言就是洒洒水,可容因到底不一样,她就是普通人,即便最后能赢下这场对弈,可倾注太多心力和钱财在这件事上终归是她吃亏,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纯赔本。
以往的案子中,遇到费力还不讨好的官司,律师一向是建议和解,即使律师不劝,法庭也会先让两方先调解,可秦家一上来就那个态度,摆明了这一步肯定行不通,因而孙律师再三斟酌,还是希望容因能找当年给她打电话的那个人,也就是秦施柔嘱托的那位律师,另一位相关人士,向对方寻求帮助,看一下当年的事情是否还有遗漏,以做好更全面的应对计策。
容因现在还能联系上那个人,虽然自从当年遗嘱的事情处理完毕后两边就再也没有一次私下联络,可那时,这位律师专门给了她一张名片,还把自己的地址留给了她,说是将来有什么事都可以再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