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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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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的眼睫毛上,挂着雨露未干。

     他这副可怜巴巴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会心疼。

     可是在这世道之中,歹毒之人不公之事倒偏偏叫他遇上许多。

     但是这个老和尚在那段经历里对他来说是略微不同的。

     那天早上,老和尚见他湿漉漉的站在寺庙门口,见叶凉臣又冷又饿的模样,他掰了一半的馒头递到叶凉臣眼前。

     从那以后,他就经常跟着那老和尚。

     每天也起得很早,听他打坐念经。

     老和尚发现他不识字却能将平日里僧侣们念的经书一字不差的背诵下来。

     可见是一个记忆超群的孩子,从那时起,他便教了他识字。

     老和尚念一句,他的目光就随着经文的字里行间跳跃,果真记忆超群,看过的字就能记住念法。

     老和尚手把手教他握住毛笔的姿势,从扭扭曲曲到端端正正只用了七天。

     四年过去,但凡经书上出现过的文字,他都能认识的程度。

     而这一切,均不足为外人道也。

     直到七岁那年,他的父亲来到这里将他带走。

     临别之际,叶凉臣乖乖的给老和尚磕了三个头,而他送给了叶凉臣一本亲手撰写的书籍。

     只叫他日日诵读,铭记于心。

     叶凉臣不解,他只重新拾起地上的扫帚,但笑不语,只留了缘法二字。

     …… 六年过去,经书早已烂熟于心。

     可是叶凉臣回到叶府并没有机会和叶府的少爷小姐一样去族里求学。

     老太太也根本没有培养他的打算。

     好在叶凉臣一日日长大,明白自己和其他人是不同的,其他人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对于他来说简直犹如天堑。

     他出不了府,就算在叶府之中也是遭人排挤,不受待见,于是他一直都是在自己的院子里。

     将幼年寺庙中学过的字按照印象默写出来,一遍遍,用木炭写时记住结构,用布条制成的笔写时练笔法。

     水即是墨,眼前所见皆是纸张,静心习之,六年不怠。

     可是自从阿福死后,他突然觉得自己很没有用,他连门都出不去。

     谁都可以苛待他,谁也打不过,谁都可以将他踩在脚下,他有点不想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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