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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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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捡的。

    ” “捡的?”弗格斯·怀特目瞪口呆,“你在毒枭大本营里捡了个孩子??” 詹姆斯·邦德面露无奈。

     ……真不是他不专业,而是事发突然,他一不小心就被这小狗崽给缠上了。

    当时他正潜伏在一处遍布温室大棚与仓库的工厂中,想要寻找毒品交易记录,这孩子忽然间从角落里窜了出来,瘦骨嶙峋、浑身伤痕,仿佛离开族群在田野间游荡的野生动物。

     乍一看到他的邦德比刚才的弗格斯还要应激,差点就要按下扳机了,结果男孩迅速开口,用英语说道:“你好,请问你是警察吗?” 邦德握着手槍没有回答,不等他提问,男孩一股脑地将自己的信息汇报出来:“我叫布莱恩,布莱恩·纽曼,是附近农户的孩子。

    这群毒贩杀死了我的父母,将我带到这里来想让我替他们卖命,如果我不听话,他们就揍我,还不给我饭吃。

    ” 他声音虽小,但吐字清晰,将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的原因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很大胆地与地头蛇划清界限,表明二者之间有血海深仇,就赌邦德这个外来户有可能会救他离开。

     詹姆斯·邦德不禁想,这孩子看上去才十岁出头,能有这份头脑和勇气,毒贩的眼光居然还挺不错的。

     殊不知布莱恩·纽曼其实是个时髦的穿越户。

    上辈子他成年已久,刚陪着相亲对象在电影院里看完丹尼尔·克雷格主演的007系列电影第一部《大战皇家赌场》,走出电影院大门后只觉得眼前一花,下一秒钟就变成了个十一岁的外国小男孩,然而大好年纪没能等来魔法学校的猫头鹰,却得到了毒贩的一纸追杀令。

     一年前的今天,刚穿越没多久,还在适应语言环境的布莱恩,站在从父母尸体当中源源不断流淌出的血泊里,只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穿越前他是个普通人,从未见过这样残酷的场面,早上还在与他笑谈的亲人到了傍晚时分便血溅当场,而全副武装的凶手们就站在凶案现场旁边,若无其事地说着布莱恩听不懂的语言。

     强烈的恐惧让布莱恩没能及时做出反应,实际上身体年龄只有十一岁的他也干不出什么惊人壮举。

    这群有组织有背景的毒贩极其嚣张,经过短暂的讨论,没有选择杀死布莱恩斩草除根,反倒将他带回基地,想要将他培养成替他们卖命的狗。

    于是布莱恩在一群法外之徒的包围中凄凄惨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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