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我,后来想起那些天时,都会有种不可思议的疯狂。
从城堡到森林木屋差不多是两个小时,我每周会去两次,仅仅去看兰斯特是否还活着。
坦白说我从未认真“照顾”过他,我根本不会,也没有功夫这么做。
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比如我无法用魔法,比如有无数的人在寻找我们,或者说是追杀,比如我没有钱,而在这样的乡村,女人并没有太多途径能换到金钱。
无数次我想过把兰斯特扔在路边,这样的贵公子会活下来的,傻姑娘们最喜欢捡路边的男人了。
但是我没有,就像那年我成为领主,没有扔掉我的小蜥蜴们。
不管是什么玩意,活着的也比死了的强些。
当我精疲力尽回到小木屋,唯一在我身边的男人却一言不发,我身上的不明气味令他眉头深皱。
壶中有温热的牛奶,我看到窗外女孩的裙角。
那是个健康快乐的小女孩,是村子众多男人的梦中情人。
有的人骑在我身上时还叫着她的名字,听说她已经成为首富的未婚妻。
“看来我该走了。
”我将用两个小时换来的药扔入火炉中,一股苦涩浓郁的气息散入空气中。
火光变成了荧荧绿色,看着冷酷而诡秘。
“至少给我一个承诺好吗?”兰斯特用哀求的双眼望着我,紧握住我的手,“说你还会回来。
”
“有这个必要吗?”我屏住怒气,说道:“我现在是个有身份的人了,我会成为男爵夫人的。
这里的一切应该立刻停止了。
我把你从火海带走,为你疗伤,我不欠你什么了,大人。
这栋小木屋我不想再来,你现在也可以独自回到圣城,结束了,大人。
”
“那你呢?你怎么办?”兰斯特忽然尖酸刻薄的问,“跟每一个遇见的男人睡觉?”
“是啊,是啊,我就是用着肮脏的金币供养着你呢,圣洁高贵的骑士大人。
”我不再控制自己的声音,愤怒的大吼道,“我睡过无数个男人,跟你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不是你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