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也有了其他的供养人,帝都的人都听说过:那位从小被送往圣殿学习的兰斯特小王子疯了似的迷恋上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那个放荡的妓女,他们私下议论的时候总会说)。
每当我又一次坐着金雀花纹饰的马车招摇过市,在最昂贵的奢侈品店里打发时光,他都会及时出现。
像那些人类女孩所期待那样:
骑着白马的王子从天而降,曾经坚硬的盔甲被利刃破开,如今他身穿最昂贵的丝绸正装,衣服上闪烁的宝石几乎和圣光一模一样。
当他将账单交给身后眉头紧促的管家,将埋在丝绒,珍珠和羽毛的绝色佳人拉起,迎面而来的味道已经不是清苦的草药,而是带着水蜜桃的麝香。
我碰到他心脏的位置,那股心悸已分不清是我还是他的。
不过令我们都很难忍的疼痛,仿佛世人常说———爱情。
只是一个属于天使的恶趣味。
“多么漂亮的小伙子,不该就此陨落。
”在那场圣城大混乱中,加百利的复活了那本该死于魔剑下的兰斯特,用料却是我的魔鬼契约。
我不得不用魔力弥补他心脏的漏洞,同时也令我残缺。
为了躲开魔鬼和天使的混战,极度虚弱的我拉着他藏进了城外的森林。
然后等他醒过来,我看着他困惑的双眼,微笑着告诉他我是修女,而他是骑士。
我们在圣祭台相遇,他为我挡下了魔鬼的利剑,所以我向天使祷告令他复生。
多么浪漫而老套的故事。
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
但那时正值圣诞节前一周,处处弥漫着魔法和奇迹的气氛。
兰斯特身体很虚弱。
几乎每天都在卧床休息,半夜总会咳嗽、被森林中久久不散的水雾困恼的颤抖。
一位乡村医生为他做过检查,惊叹于他身体的脆弱性和强大的康复能力。
他来了叁次,第一次我扣下兰斯特佩剑上的蓝宝石,第二次是我耳朵上的红宝石,第叁次,他告诉我附近领主的城堡里有舞会。
“可我是有丈夫的,医生。
”我抚摸着怀中的男人,他睡着时也会打冷颤,凡人身躯到底是脆弱的。
“你也可能随时变成寡妇,漂亮的小女孩。
”医生笑了笑